昆明市质监局通报2016年二季度电梯投诉举报和定期检验情况

20.07.2016  22:44

近日,昆明市质监局通报了2016年二季度昆明市电梯投诉举报和定期检验情况。

通报显示,昆明市共有在用电梯41387台, 2016年上半年新增电梯975台,增长率为2.41%。全市共有电梯制造单位4家, 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100家。二季度,“1236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共受理昆明市电梯投诉举报63起,涉及全市76台电梯,47个使用单位,34个维保单位,投诉举报中电梯超期未检10起,轿厢掉层17起,电梯故障16起,电梯存在安全隐患14起,电梯困人6起。二季度,昆明市(含滇中产业聚集区)共定期检验电梯9488台,其中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电梯561台,复检结论为“不合格”电梯7台,定期检验不合格率为5.99%,共涉及568台电梯,102个使用单位,55个维保单位。

据通报分析,电梯被投诉举报和定期检验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部分使用单位未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缺少日常检查与使用记录、无救援演练记录、维保工作交接期工作不到位、电梯零部件被损坏后未及时报修。二是部分维保单位未严格依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保养,包括维保人员现场施工不规范,维保单位未对现场工作质量进行有效监控等。

下一步,全市质监系统将加大对被举报投诉的电梯使用单位和所涉及的维保单位的监管力度,责令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电梯的使用单位立即停用电梯,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辖区质监部门将这部分电梯列为重点监控对象,逐一进行排查。昆明市质监局将被点名通报的7家电梯维保单位列为重点检查对象,加强监管和检查频次,同时要求7家企业要立即对检验不合格电梯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方案,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