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宁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再创佳绩

22.01.2016  18:34

2015年,省市政府下达华宁县减排项目9个,其中工程减排项目4个,管理减排项目4个,结构减排项目1个,全县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856.51吨以内、净削减170.49吨,削减8.41%;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45.8吨以内、净削减12.68吨,削减4.9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238.88吨以内、净削减0吨,削减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673.9吨以内、净削减262.41吨,削减28.03%。华宁县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与华宁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要求,积极工作,狠抓落实,对照《玉溪市“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任务年度考核实施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自查自评,自评分100分。2016年1月18日,玉溪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玉溪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区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反馈,华宁县考核得分99分,排名位列八县一区第一名,比2014年的第二名前进了一名,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的年度污染减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