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宣传部、发改局、工信局、财政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文体广电旅游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等十七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云人环资工字〔2017〕2号)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请你们按照《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安排意见》,以“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为主题,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宣传报道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验成果、典型事例,为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氛围,加大环境资源监督工作力度,推进全市美丽乡村建设作出贡献。
附件:1.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安排意见
2.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3.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参加新闻单位名单
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中共临沧市委宣传部 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沧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临沧市财政局
临沧市国土资源局
临沧市环境保护局
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临沧市交通运输局
临沧市农业局
临沧市林业局
临沧市水务局
临沧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临沧市总工会
共青团临沧市委
临沧市妇女联合会
临沧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6月6日
附件1
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安排意见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等十七个部门联发的《关于开展2017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通知》(云人环资工字〔2017〕2号)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为认真组织开展好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精神的意见》,以“四个全面”为统领,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五位一体”的发展思路,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深化“生态立市,绿色崛起”发展理念的认识与实践,推动和促进临沧跨越式发展。
二、活动主题
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的主题是:“推进乡村生态文明,促进美丽乡村建设”。
主要任务是围绕活动主题,宣传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经验、成果、典型事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加大环境资源监督工作力度,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三、活动重点
(一)紧扣全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部署,切中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短板,针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要环境问题进行采访报道。
(二)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建设的宣传报道,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三)强化对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舆论引导,坚持问题导向,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发挥世纪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四)协调各县区环保世纪行组委会、临沧环保世纪行各成员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的环保世纪行活动,做好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奖”和“好新闻作品奖”评选表彰工作。
四、时间安排
(一) 6月9日,举行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启动仪式。
(二)6月下旬至10月中旬,各参加单位、新闻媒体开展调研和采访报道活动。
(三)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集中收集整理环保世纪行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文字和图片稿件等。
(四)11月上旬至12月中旬,组织优秀作品参加2017年云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奖”和“好新闻作品奖”评选,对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先进单位、优秀作品进行表彰。
五、工作职责
(一)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综合协调。
(二)市委宣传部负责把握舆论导向,组织和协调各级宣传部门、各新闻单位积极参与新闻采访和宣传报道活动。
(三)市财政局负责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经费保障。
(四)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等部门,要结合行业实际,突出自身工作特点,以“洁净临沧”十大工程建设为重点,把推进脱贫攻坚,实现农村致富奔小康与环保世纪行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丰富环保世纪行活动内容。
六、相关要求
(一)环保世纪行活动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思想,把脱贫攻坚工作当作临沧最大的民生工程来抓,以推动“洁净临沧”行动开展为载体,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
(二)环保世纪行活动各成员单位,一要结合部门工作职责,紧扣主题,至少要组织开展1次专题调研,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形成1篇以上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二要确定专人围绕环保世纪行活动主题撰写工作信息、新闻稿件,协同临沧电视台制作专题片或专题报道1部(条),并在专题栏目播出。
(三)各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策划,开设专栏目,优先安排刊播版面和报道时间及时刊播相关稿件。临沧电视台要协同成员单位制作专题片或专题报道,每月安排专题栏目至少播出1期。
临沧传媒集团要组织协调好临沧电视台、临沧人民广播电台、临沧日报社参加采访报道,刊发评论员文章,重点保证刊登版面和及时报道。
(四)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县区人民政府,一要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二要组织开展调研、采访报道活动。三要制作电视专题片2部、电视新闻5条,并在临沧电视台或县区电视台播出;其他媒体刊播新闻稿件10条以上、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2篇以上。
(五)各县区、各成员单位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方案,请于6月30日(星期五)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各县区、各成员单位、新闻单位在环保世纪行活动期间形成的理论文章、调研报告、新闻稿件、工作总结,请于10月30日(星期一)前报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联系电话:0883—2144692。
附件2
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一、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代 猛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汤培远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高德明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曹建文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李国荣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
子建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
杨 青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字德海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王奎荣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李天文 市财政局局长
王美荣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洪 斌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宋正垠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欧再国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唐永飞 市农业局局长
刘绍军 市林业局局长
周状生 市水务局局长
何强宇 市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杜伟军 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丁 玲 团市委书记
唐永春 市妇联常务副主席
查建伟 市科协主席
二、执行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子建义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主任(兼)
副主任:毕仕光 市人大常委会保留副处级待遇干部
委 员:常晋林 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保工委综合科科长
附件3
2017年临沧环保世纪行活动 参加新闻单位名单
临沧传媒集团(临沧电视台、临沧人民广播电台、临沧日报社)
《创新》杂志
临沧人大网
《临沧人大》杂志
云南日报社临沧分社
云南经济日报社临沧市记者站
临沧新闻网
抄报: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云南环保世纪行组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研究室,市政府办公室,临沧传媒集团,临沧广播电视台、临沧日报社,《创新》杂志、云南日报社临沧分社、云南经济日报社临沧市记者站,临沧新闻网。
2017年6月6日印发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