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消费提示

25.09.2017  23:02

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消费提示

 

2017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针对“两节”期间月饼等传统时令食品消费集中和外出旅游消费者较多的特点,为引导广大消费者注意节日消费安全,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佳节,云南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采购月饼

一是注意慎选经营场所。应尽量在大中型超市、食品商店、大卖场、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等食品销售点选购。二是选购时注意看外观。质量好的月饼,块型大小均匀、周正饱满,能散发一种月饼特有的扑鼻香味,如果是使用劣质原辅料制作或存放时间较长的月饼,则会有一股异味或哈喇味。三是消费者购买月饼后注意按保存条件储存,防止食用变质的月饼。四是携带、邮寄月饼入境时,需注意提前了解国家相关规定。根据农业部与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含有肉类、蛋黄等成分的月饼,存在携带禽流感、口蹄疫及其他检疫性疫病传播的风险,因此禁止携带、邮寄入境。

 

外出旅游

一是要注意合理规划旅游线路,错峰出行。选择自驾游的消费者应根据自己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时间安排、景点路线、天气预报等合理规划出游线路,避开有自然灾害预报的区域。“双节期间”高速公路七座以下(含七座)小客车不收过路费,免费时间从10月1日零时开始,10月8日24时结束,建议消费者关注实时路况信息,合理错峰出行,以免耽误行程。二是注意绿色文明出游,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等规范,讲文明、守秩序,增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当地宗教、民族、风俗习惯,文明出游,塑造良好形象。三是注意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旅行过程中要加强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和身份证、护照等重要证件,根据自己身体状况慎重选择具有一定危险性的娱乐项目。

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双节”期间消费记得索要发票,作为日后维权的重要依据。若发生消费纠纷,可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向当地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投诉举报,也可向当地食品监管部门、旅游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