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开展2014年专项工作考评的通知
各州(市)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厅、局(公司)工会:
为减少重复考评给基层带来的压力,经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发展活动和云岭职工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一活动一工程”办公室)研究,依据年初下发的《关于印发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人才工程考评办法的通知》(云岭工发〔2014〕1号)、《关于下达2014年云南省总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工办〔2014〕10号)和《2014年云南省工会女职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等文件,采取实地考评和非实地考评方式,对 2014年专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评,对2014年AAA级帮扶中心进行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一)实地考评对象。 16个州(市)总工会和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
以上单位由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一活动一工程”办公室组成四个考评组进行实地考评,并对本地区2014年申报AAA级帮扶中心的县级总工会(详见附1)进行检查验收。
第一组 (保山、大理、普洱、怒江、建工)
组 长 王正钢(省总工会法律障部部长)
组 员 洪 涛(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主任科员)
张海春(省总工会技协办主任科员)
联络员 洪 涛(15917713139)
第二组 (昭通、西双版纳、德宏、临沧、煤化工)
组 长 朱 丹(省总工会女职工部部长)
组 员 焦志刚(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副部长)
李 楠(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主任科员)
联络员 李 楠(13648801517)
第三组 (红河、文山、丽江、迪庆、云锡)
组 长 雷 鸣(省总工会办公室副主任)
组 员 莫涵雅(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主任科员)
余云珂(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工作人员)
联络员 莫涵雅(13508803747)
第四组 (昆明、曲靖、玉溪、楚雄、机场)
组 长 陈欣韬(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副部长)
肖 平(省总工会女职工部主任科员)
文绍华(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科员)
联络员 文绍华(13987621296)
(二)非实地考评对象。 除云南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云南锡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工会、云南煤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云南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外,其他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由各单位上报有关材料参加考评。
三、考评内容
(一)按《关于印发云岭职工跨越先锋活动和云岭职工人才工程考评办法的通知》(云岭工发〔2014〕1号)、《关于下达2014年云南省总工会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云工办〔2014〕10号)和《2014年云南省工会女职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文件进行考评。
(二)按AAA级帮扶中心建设标准(详见附2),对2014年申报AAA级帮扶中心的县(市、区)总工会进行检查验收。
四、考评方法
(一)自检自查。 考评对象按照云岭工发〔2014〕1号、云工办〔2014〕10号和《2014年云南省工会女职工重点工作目标责任书》文件中的指标体系和2014年全省AAA级帮扶中心建设评分表开展自检自查,对照相应考评表检查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打出自评分,撰写自检自查报告(字数不超过2000字),同时收集整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图片、材料、台账等痕迹资料和得分依据备查。
(二)实地考评。 2014年11月17日至30日,考评组对进行实地考评。
(三)非实地考评。 2014年12月1日前,非实地考评的省级产业、厅、局(公司)工会将自检自查报告和相关文件、会议记录、图片、材料等痕迹资料和得分依据,分别报送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一活动一工程”办公室参加考评。联系人:
法律保障部(李楠 0871—64179030 、13648801517)
女职工部(肖平 0871—64143815 、13888065340)
活动办(姜晓东 0871——64154467 、13888828400)
(三)综合评定。 2014年12月1日至10日,由省总工会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一活动一工程”办公室分别就实地考评和非实地考评有关工作计分结果进行汇总,形成综合考评成绩报分管领导审定。
四、结果运用
2014年各州(市)总工会以上专项考评成绩分别由法律保障部、女职工部和“一活动一工程”办公室,按2014年云南省工会重点工作目标书中各项工作所占分值进行测算后,报省总工会组织部记入2014年云南省工会重点工作目标考核总分值。
附件:1.2014年全省申报AAA级帮扶中心名单
2.2014年全省AAA级帮扶中心建设评分表
云南省总工会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