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半年凤庆县人大工作简述
05.08.2015 18:3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监督由柔转刚,法律监督落地生效。 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修订审议意见处理和督办办法,明确规定了“一府两院”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办法程序和时限,特别增加了满意度测评及其结果运用的条款,至此,彻底改变以往人大监督“审完即事结”的柔性状况,监督刚性显著提升,“一府两院”及其职能部门落实人大审议意见的法定职责意识逐步增强。
3月份,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后,宣传教育实效不佳、责任意识不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仍突出,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安全生产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存在问题,迅速得以整改,全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企稳向好。
4、5月份,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贯彻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后, 税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不够、针对性和有效性不突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需提高,税源培植亟待加强,协税护税机制不够完善等问题,引起县政府高度重视,扎实进行整改落实,截止上半年,全县克服经济下行种种困难和压力,实现财政总收入4.5亿元,完成55.13%,同比增0.96%。
监督链由短增长,纠偏力度增强。 克服审完即事结,审议意见难落实的顽疾,发扬钉钉子精神,两年来紧盯农村婚育工作开展监督。
4、5月份,开展了去年农村婚育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调查,针对存在问题,县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审议要求县人民政府限期整改落实四件事:
一要确保婚育法规在辖区的正确贯彻执行,对于专项治理期间新增近400人的顶风违法婚育对象,必须从严治理,对2010年至2014年9月全县违法婚育对象,年底前完成治理;
二要重视社会治理,在3个月内制定农村婚育管理职责落实办法,明确县、乡人民政府,职能部门、村“两委”在婚育工作中的职责,强化责任追究;
三要采取管用的办法,突出《婚姻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普法教育;
四要健全完善违法婚育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目前,政府整改力度不断加大,匡正了广大农村违法乱纪的歪风邪气,树立了正气,农村婚育状况持续向好,依法婚育观念不断深入人心。
工委任务由松变紧,专项调研更务实。 不断增强担当意识,改变以往工委活动可多可少的松散状态,充分发挥各工委职能作用,围绕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未成年人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以及紧扣农村人畜饮水安全、城乡规划及房地产开发、幼儿园入学难等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由工委牵头开展专项工作调研,了解和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研究对策,提出建议,督促政府改进工作。
针对行政执法问题突出,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等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作出开展政府行政执法专项调查的决议,力求督促政府做好经济发展的引领工作,社会发展的保障工作,文明建设的示范工作。
先办事变为先审查,为民负责更科学规范。 用制度规范政府先办事后报备的惯例,制定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智慧,牢牢把握事关全县改革和跨越发展的全局性、长远性、根本性问题,依法负责地作出决议决定,确保政府加快发展于法有据。
半年来,审查批准了凤庆县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凤庆县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作出了关于批准凤庆县人民医院融资的决定,确定茶树为县树、茶花为县花。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上,改变报什么审什么的老方法,变被动为主动,依法对《凤庆县节约用水实施细则》和《凤庆县城西环路建设土地收储拆迁安置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更加注重事前监督,实现纠偏纠错走在正式实施前,减少损失和降低负面影响,有效保障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得以正确贯彻执行。
保障由弱变强,乡镇人大工作取得新进展。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有效保障和促进乡镇人大依法履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
强化保障上,切实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领导,每个乡镇都明确一名党委领导联系人大工作,将加强人大工作纳入乡镇党委考核内容,13个乡镇按要求配备1名专兼职乡镇人大工作人员,负责乡镇人大日常业务工作;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实行单列,从2015年起乡镇人大主席团活动经费每年预算3万元、人大代表活动经费每人预算提高至500元。加强联系上,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片联系乡镇人大主席团、参加重大活动制度;坚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参与常委会的调查、调研、执法检查和列席常委会会议。
6月份,举办了主席团主席、1名主席团成员和工作人员参加的乡镇人大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高乡镇人大工作者能力素养;制定宣传奖励办法,充分利用各级人大刊物、门户网站以及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宣传。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05.08.2015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