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队部署开展“平安云南”4号专项行动

07.10.2014  18:14

   针对中秋节及第十一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及商务与投资峰会来临实际,总队部署开展“平安云南”4号专项行动,持续维护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通知》明确整治范围。此次专项行动主要对中秋节期间群众性活动场所、各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及地下建筑、违法建筑、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场所;古城古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屋、连片村寨、“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场所的消防水源、设施、疏散通道、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是否制定完善,值班巡查是否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布局是否满足要求,电气产品、燃气用具是否满足防火防爆要求,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检测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吸烟或违规倾倒、处置、遗弃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及涉及节日活动的单位(场所)是否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等进行集中整治。
  《通知》严明行动要求。一是各地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全面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中秋节及博览会期间实现各地重点场所不发生火灾,确保全省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有社会影响的火灾,确保部队不发生重大事故案件,确保不发生影响消防部门形象的舆情危机,同时,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地区消防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应亲自协调、督办。二是各地要将消防安保工作与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集中整治消防执法腐败问题、消防安全“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加大对重点单位、社会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尤其是昭通、曲靖支队要结合当前鲁甸地震灾区火灾形势特点,开展好灾区火灾防控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三是扎实开展第二轮集中曝光工作,策划推出能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关注的报道;对开展重阳节“九九平安行动”,重点抓好老弱病残、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教育,并广泛发动相关部门、行业系统及居(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四是加强执勤备战,落实等级战备制度,开展灭火救援预案编制和熟悉演练工作,若本地举办大型节庆活动,视情派出力量现场执勤。期间,发生火灾等灾害事故,必须加强第一出动,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抓好人、车、酒等重点环节和小、散、远等重点单位的管控,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和官兵上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非公务用车,确保部队高度安全稳定。
  目前,全省各地“平安云南”4号专项行动正有条不紊的部署开展。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原标题: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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