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连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 审议通过《昆明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下”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
昨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昆明市推进领导干部“能下”工作常态化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严格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尽其才,依法依规、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整治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切实加大干部“下”的力度,畅通干部“下”的渠道,重点解决干部“下”的问题,促使领导干部担负起昆明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满激情地干事创业。
《实施意见》适用于市直部门、开发(度假)园区、县(市)区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干部“下”的情形及方式包括:及时调整因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干部、严格执行干部因违纪违法免职规定、加大领导干部问责力度、严格治理“为官不为”领导干部、及时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等。
《实施意见》明确了干部“下”的认定方法,包括考核评价认定,在任期考核、年度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干部考察、绩效考评、专项考评、日常考核等考评方式中被认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被上级主管部门、市级分管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认定为不胜任岗位的,列入“下”的干部初步名单。调查分析认定,充分运用思想政治巡察、党风廉政民主测评、行风评议、作风督查、工作督查和媒体监督等方式,凡是调查发现问题、被明察暗访发现、媒体曝光、被群众举报反映查实的,列入“下”的干部初步名单。部门联合认定,定期召开干部评价联席会议,完善信息沟通共享机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法检、审计、信访、督查等部门定期沟通干部存在的问题,分析提出“下”的干部初步名单。
《实施意见》还就干部“下”的组织程序、干部“下”的要求、干部重新任职等作了具体明确。
《实施意见》要求,要定期分析研判,各县区、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日常考核、信访举报、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等多方面的情况,加强对干部的立体考察,高度关注领导干部关键时刻和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的表现;要经常性、近距离、有原则地接触干部,加强对干部的日常了解,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干部的政治思想、责任担当、履职能力、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干部“下”的情形,开展干部“下”的工作。要加强沟通协调,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和巡视、审计、检察、信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主动了解干部履职尽责、遵规守纪等方面的情况,注意听取对干部“下”的意见建议,形成推进干部“能下”常态化、制度化的合力。要严格责任追究,严明纪律,不得搞好人主义,不得避重就轻、以纪律处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以组织调整规避纪律处分,不得借机报复;对在推进干部“能下”工作中失职失责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通过严格的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未及时发现干部存在“下”的情形的,已经发现但不及时报告、不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的,以及已经报告但未按规定及时办理的等,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强化督促检查,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把推进干部“能下”常态化列入组织工作重点督查项目,列出清单、明确重点,把自检自查、专项检查、重点督查有机结合起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工作落实。
此前,我市已出台了《昆明市支持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纠错办法(试行)》《昆明市关于建立党员干部干事创业防错机制的办法(试行)》《关于激励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免责办法》等系列文件,从“正面激励”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制度设计上实现“闭环”,为敢于担当者保驾护航。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昆明日报 首席记者贾献培 记者傅碧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