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出台规定治理领导干部插手国家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
新华网云南频道8月18日电(王研 詹晶晶)记者18日从云南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从制度上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标投标活动,建立长效机制,云南省近期专门出台了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方面的《规定》。除了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还就政府投资项目工作中存在的个别项目投资决策不科学、审批程序不严谨、项目建设超标准、超规模、超概算,事中事后监管不力等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和意见。
云南省政府秘书长李邑飞介绍,云南省政府制定的《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的规定》共有6章31条,从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总体要求、加强招标投标监管、完善招标投标工作制度、严格项目合同管理、严肃招标投标违法违纪追究、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对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李邑飞说,《规定》的特点一是目标明确。明确了严禁领导干部在招标投标活动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中的情形。二是管理创新。针对行政监督部门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越位”、“不到位”、“错位”的现象,《规定》在进一步重申行政监督部门职责的同时,赋予了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综合监督职责。此外,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招标代理机构调整为以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确定比选竞争方式或招标人自行选择的方式。还明确要求各级行政监督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要积极推进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实行电子招标投标。三是措施有力。《规定》对招标投标方案审批核准、调整及组织实施的程序,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审查,招标投标信息发布和投诉处理,项目合同管理,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违法违纪责任追究等作出了更加严格的规定。
记者了解到,由于招标投标领域的国家法规已经比较完善,云南省的《规定》仅针对当前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办法。(完)
来源:新华网云南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