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带头过紧日子 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杜绝无预算“三公”经费
《通知》指出,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按照“零增长”原则,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总预算数与各分项预算数均不得突破上年预算规模。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批准的“三公”经费预算,坚决杜绝无预算或超预算开支“三公”经费;年末“三公”经费结余资金一律不办理结转。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从严控制“热门”国家和热点旅游城市访问团组,综合考虑国际疫情影响,除重大外事活动及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外,原则上暂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支出要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公务接待服务,严格控制陪同和随行人数,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和提高接待标准,不得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由接待对象负担的费用。严禁以会议、培训、课题研究等各种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支出方面,车辆购置经费不得超过批复的预算数,不得超标准选配豪华型或顶配型车辆。公务用车严格执行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定点加油规定。
住宿费按实际支付报销
《通知》明确,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有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或派出单位承担。除按规定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外,严禁报销其他费用和补贴。严格执行缴纳市内交通费和到基层公务出差缴纳伙食费等有关规定,住宿费应在规定标准内按实际支付房费报销,严禁按报销标准包干使用。
《通知》要求,要精简会议数量,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2020年各部门会议费支出一般不得高于上年决算数。按照会议定点管理要求,市县两级各部门应当到会议定点场所召开会议,在协议价格内结算费用。大力提倡以视频会议代替传统会议,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各部门要对各类培训进行清理整合,压缩培训项目和天数,节约培训经费开支。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级各部门要加快兑现各级党委、政府已出台的各项涉及疫情防控、“六稳”“六保”等重点领域的既定政策,做好预算信息公开工作。
严格经费开支报销审批管理,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公务卡制度,统一使用“云南省预算单位会计核算系统”进行会计核算,严禁违规从零余额账户向实有资金账户划转资金,严禁摊派和转嫁费用。
此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使用和各项政策取得实效。(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