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宗检察院开展专项预防

07.12.2015  09:53
    为保护师宗县森林资源,规范林业执法行为,确保国家林业政策在师宗县正确贯彻落实,发挥应有作用,师宗县检察院经认真研究,决定对师宗县林业局进行专项预防,并提出检察建议。

  2012年至今,师宗县检察院立案查办涉及林业系统的职务犯罪案件9件9人,目前所有案件已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这些案件主要为大量退耕还林的林地被复耕,没有及时有效制止,也没有按规定及时汇报。针对这一情况,该院围绕林业系统基层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等情况发出检察建议书。

  师宗县副县长严伟对检察建议书进行了批示:近年来,师宗县检察院对师宗县林业发展高度重视,林业案件查处及时,达到办理一案、教育一方的效果,对所提建议,县政府将安排林业相关部门整改落实。

  检察建议书建议林业部门减少基层管护队伍数量,提高待遇,优化质量,打造一支具备专业能力素质的基层林业管护队伍;建立健全林业管护工作机制,针对林业工作和基层管护工作实际,及时出台林业管护相关工作制度;理顺林业系统各部门权责关系,形成工作合力,促使各部门用权有序依规,遇事权责分明,配合有力,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大力开展宣传教育等工作。

  接到建议书后,师宗县林业局及时召开会议,对护林员的选聘、职责、管理进行了讨论研究,决定把护林员下放至乡镇管理,并出台《师宗县村级护林员管理办法(试行)》。管理办法对护林员的选拔和聘用、工作职责、管理与考核、资金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对林业执法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此外,师宗县林业局与各乡镇街道林业办签订资源管护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林业办与护林员签订资源管护合同,对护林员实行“案件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两个报告制度。下一步,师宗县林业部门将对森林资源进行更有效地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