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布拖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告

03.03.2015  18:33

为满足甘南、水洛、木里片区各流域梯级电站电力的送出,促进凉山州、甘孜州地方经济的发展,需要建设四川布拖500kV输变电工程。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委托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开展该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四川布拖500kV输变电工程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

一、        工程概况

四川布拖500kV输变电工程包括:(1)布拖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2)叙府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3)盐源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4)木里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5)盐源~布拖500kV线路新建工程;(6)布拖~叙府500kV线路新建工程;(7)木里~盐源500kV线路新建工程。

布拖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位于凉山彝族自治州布拖县特木里镇洛日村和光明村交界处,北侧距离布拖县特木里镇约1km;叙府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四川省宜宾市城南方向约25km的高县大窝镇大滩村内;盐源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凉山州盐源县双河乡境内,站址西南方向约12km  为盐源县城,东北方向约150km为凉山州府西昌市;木里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凉山州木里藏族自治县西北侧的固增乡境内,站址东南方向约130km为木里县城,东南方向约400km为凉山州府西昌市。

盐源~布拖500kV线路新建工程线路全长约2×140km(其中10mm和15mm冰区两回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20mm和30mm冰区两回线路分别采用单回架设);布拖~叙府500kV线路新建工程线路全长约2×240km(其中10mm和15mm冰区两回线路采用同塔双回架设;20mm、30mm和40mm冰区两回线路分别采用单回架设);木里~盐源500kV线路新建工程线路全长约2×128km,两回线路均分别采用单回路架设。

本工程输电线路途经四川省凉山州的木里县、盐源县、西昌市、普格县、布拖县、昭觉县、雷波县,宜宾市的宜宾县、高县;云南省昭通市的永善县、盐津县。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

地址:成都市东风路二段21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28-844560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风路18号(610021)            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28-84402517

网址:www.swepdi.com            Email: [email protected]               传真:028-84402515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按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及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因子,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工程分析、现状调查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和评价。

(3)编制报告书阶段:汇总资料和数据,提出环保措施和建议,给出结论,完成报告书编制。

(二)主要工作内容

(1)工程分析:介绍工程概况、项目建设地点、环境概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分析项目实施过程的各阶段在不同时期对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2)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调查、了解本工程所在地政府、规划及环保部门的意见,进行工程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了解工程区域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特殊环境敏感地区情况及与本工程的关系。

(3)环境质量现状: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对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

(4)环境影响预测和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技术导则、规范要求,对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分析,并对预测结果进行评价。

(5)公众参与:采取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告、公众意见调查、在网上公示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等公众参与方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并对公众意见进行汇总,作出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

(6)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当地植被及水土保持有一定影响;工程运行期主要环境影响因子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和噪声等。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直接通过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反映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3日。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以书面形式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联系和反映,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七、信息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传真、信函、邮件等书面形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反馈意见,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返回公众意见采纳与否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