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龙潭镇财政所加强镇村财务管理

11.05.2015  12:38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责任意识、建立内控制度,最大限度降低财务管理风险,确保资金和人员双安全,宣威市龙潭镇财政所结合本地实际,出台有力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加强镇村财务管理。

一是强化村级财务管理。各村指定一人为报账员(文书),负责办理该村的相关业务,支部书记、主任不得办理具体业务,以达到内控目的;各村公用经费由挂钩领导审批核销,镇长不再审批,以加强挂钩领导的责任意识;各村财务收支按季度向群众公开,公开情况拍照交到村级财务管理办公室。

二是规范镇级财务管理。镇直机关站所的公用经费一律由镇长审批核销,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教育口的公用经费由分管领导审批核销。

三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成立专项资金项目检查组,由相关分管领导任组长,组员从财政、扶贫、水务、农科、民政、村建等相关部门临时抽调,但必须有一名纪委委员参加。同时,实行一年组织一次财务大检查,一次财务培训,确保资金和人员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