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2012-2016年,昆明市不断探索和实践,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连续五年全面完成省、市级20余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以下简称“三病”)母婴传播工作指标,截至2016年,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阻断干预措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97.74%、99.90%。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确保“三病”母婴阻断工作顺利开展。将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纳入各级医疗机构考核内容。要求各级医疗机构签订“三病”首诊负责制和孕早期检测率及母婴阻断相关指标的目标责任书,对首诊负责落实不到位的助产医疗机构法人及医务科进行约谈,对问题突出的机构进行现场督导培训,统筹中央与市级资金,确保经费及时到位。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医疗保健人员工作水平。开展分级培训,优化培训内容,让医疗保健人员掌握母婴阻断项目工作流程和技术规范。2016年,市级共举办各类培训班8期,参训人员达950余人次。
三是加强服务创新,探索预防“三病”服务新模式。针对流动孕产妇管理难的问题,在2012年流动孕产妇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试点项目工作的基础上,通过在试点县区的探索,总结出了一套有效的社区流动孕产妇预防“三病”母婴传播管理机制和服务模式。以点带面推动了全市流动孕产妇的管理工作,提高了服务质量。
四是加强技术指导,做到重点问题重点解决。市级技术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采用现场检查、资料复核、电话指导、质量评估、数据质量控制等方法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行预防“三病”母婴传播工作督导。2016年市级对基层督导累计650人天次,除对县区开展常规半年和年终督导外,还对工作存在问题较多的助产医疗机构进行市、县两级重点督导,指导进行整改。
五是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广大群众的认知度。编排了防艾宣传的花灯、小品在县区巡演,并通过县级电视台进行宣传,宣传人群超过万余人。
六是加强信息化建设,规范信息数据上报工作。市、县、乡及助产医疗机构设置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每月按时收集、整理、审核、统计、分析和上报相关工作数据,定期开展数据质量控制工作,提高数据上报质量。
七是加强物资管理,严格经费使用。规定下发物资入账时间不超过24小时,台账的登记为每一品种一本台账,每季度进行定期库存检查,每年度进行库存物资转存。对下发到助产医疗机构的物资进行使用情况追踪,并组织财务人员对14县(市)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督导。
来源: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