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部署沿湖各镇洱海保护工作

05.02.2015  12:23

      本报讯(通讯员 赵璐)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理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州委专题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大洱海保护力度,近日,大理市对环洱海各镇工作进行检查,认真查找环湖各镇在洱海保护、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努力把洱海保护各项工作抓出成效。
      当天,检查组通过对环洱海“三清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进行现场检查后,认真分析各部门和沿湖各镇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要求各部门和沿湖各镇牢牢抓住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大理的契机,切实增强做好洱海流域生态治理、“三清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工作力度,积极主动作为,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一是要把“三清洁”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抓实抓好。各镇主要领导要至少每周定期巡查1次,环保副镇长要将巡查检查作为工作常态长期坚持;“两保护”产业督导组要严格履行干部任免建议权,对履职不到位的乡镇、部门和市级分管领导提出免职建议。
      二是要认真做好环海路、大丽路、大凤路三线规划控制。规划、交通、洱管等部门要尽快与各镇、村组共同编制完成三线“一层皮”村庄规划实施方案,方案完成前控制范围内的建设一律暂停审批、在建的立即停工,同时要加大三线规划巡查执法工作力度。
      三是要扎实做好古生村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工作,规划设计部门和湾桥镇要尽快理顺管理思路,发挥好村民自治组织作用,教育引导村民自觉服从尊重规划,依法依规进行建设。
      四是要切实加强环洱海执法监管。国土、规划、住建、交通、洱管、环保、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各自组织日常巡查,对部门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各镇要认真负责做好各自辖区内的综合巡查监管和执法工作,市财政将按各镇罚没收入的50%保障执法监管工作经费。
      同时,检查组还要求大理市国土资源局要尽快制定规则,坚决打击违法买卖集体土地行为,切实保障村组的集体土地所有者权益,防止非农村居民大量涌入买卖宅基地。市交通运输局在3月1日前要将大丽路、大凤路绿化带和路产路权范围内的广告牌全部取缔,并尽快在环海路、大丽路、大凤路设置乡镇管辖边界标识牌。由市规划局牵头、各乡镇认真配合,要组织开展好美丽农房优秀建筑实例评选工作,扩大宣传范围、提高奖励标准,引导农村建房。交通、洱管、公安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继续加大手划船整治力度,并指导各镇做好日常监管。各镇要继续抓好环境卫生工作,尽快清理环海路沿线的摊点、工棚,并及时考虑减少大蒜种植,科学调整种植业结构,切实降低农业面源污染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