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着力加快七大体系建设助推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十二五”以来,昭通市着力加快防灾减灾救灾、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城乡社区、双拥优抚安置、专项社会事务等七大体系建设,助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快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积极有效应对了2012年彝良“9•7”地震、“9•11”洪灾,2013年镇雄“1•11”山体滑坡,2014年永善“4•05”、鲁甸“8•03”、永善“8•17”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各级投入救灾资金164.9亿元,救助受灾群众455万人次;恢复重建倒损民房10.3万户,民房重建补助标准提高到4万元/户;遇难人员家属抚慰金提高到2万元。新建、改扩建救灾物资储备库13个,基本形成了以市级储备库为中心、县级储备库为支撑的点面结合、辐射全市的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建立灾害信息员队伍1746人。加强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市级救灾综合预案1个、专项预案4个,县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11个、乡级146个、村级1325个,编制市县乡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3000余份,初步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救灾应急预案体系。全市各种应急救援队伍人数达2万余人,基本形成了队伍快速出动、救援高效联动、层级补位互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快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范城乡低保管理,城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开展,社会救助事业稳步推进。有城市低保对象9.37万户15.61万人,占非农业人口的12.37%,累计投入城市低保资金19.47亿元。农村低保对象404629户620723人,占农业人口的13.02%,累计投入农村低保资金37.43亿元。医疗救助370.93万人次,投入补助资金6.01亿元。特殊人群救助力度不断加强,建设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6个,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062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1420万元。投资近9600万元,建立了全省规模最大的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救助精神病患者1854人次。有孤儿5593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资金32658万元。
三是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工作逐步由补缺型向普惠型转变。全市有农村五保对象4.04万户4.35万人,累计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3.6亿元。有农村敬老院49所,有床位6929张,集中供养五保对象6820人(五保老人5678人),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为15.66%(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为24.57%)。新建、改扩建农村敬老院投入资金6000万元,同比增长20%。新建、改扩建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8所,累计投资4736万元。有床位1452张,其中:失能、半失能床位274张。集中供养城市“三无”人员525人,集中供养率9.2%,每1000名老人有床位仅10.6张。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9个,建设床位355张。累计发放高龄老人保健补贴17278.5万元,受益高龄老人7.68万人。
四是加快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各项保障制度,加快福利设施和慈善组织建设,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社会福利事业快速发展。福彩销售达8.72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7630.65万元,用于扶弱、济困、助残、救孤。新建、改扩建儿童福利院5个。
五是加快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深化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建设,深化村务民主公开,完善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市级出台了《关于规范村(社区)工作人员待遇的通知》,从根本上解决了老村干部待遇的历史遗留问题。新建、改扩建村级活动场所175个,投入建设资金7300万元;新建社区一站式服务中心33个,投入建设资金1089万元。
六是加快双拥优抚安置服务体系建设。全市有重点优抚对象4.5万人,妥善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累计投入优抚经费8.365亿元。妥善安置退役士兵,接收安置退役士兵4028人。进一步加强军休服务,完善军供设施,加快落实军休干部房改政策,军休服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改造烈士陵园11个,改扩建军供站1个。
七是加快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逐步探索建立了评估监督体系,社会组织总量达1344个。发展社会工作者2740人,其中:持证人数70人。稳妥推进区划地名工作,申报批准撤乡设镇(办事处)42个、盐津县政府驻地迁移获国务院批准,水富撤县设市、鲁甸撤县设区有序推进,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全面开展。强化婚姻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逐步完善殡葬服务网络,社会工作发展呈现良好态势。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新建、改扩建殡仪馆5个,火化遗体4838具。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