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民政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

12.05.2016  09:49

  5月9日上午,市民政局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会,传达学习市民政局党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进行再部署、再要求。市民政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下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局党组成员、市社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肖伟同志原文传达学习了《玉溪市民政局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学习教育对象、学习教育方式、学习教育内容、主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六个方面进行了具体明确。

  为深入推进市民政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扎实开展,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华同志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打牢“”这个基础。认真通读熟读规定必学的党章、《准则》、《条例》等党规党纪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自觉武装头脑、立足岗位建功立业。二要突出“”这个关键。做合格共产党员,最根本的是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三要扭住“”这个牵引。认真落实“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的要求,坚持把边学边改、即知即改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四要体现“”这个目的。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务实民政大局,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成效落实到创新民政发展理念上来,落实到推动民政重点改革上来,落实到解决民政难点热点问题上来。高度关注困难弱势群体、全力抓好扶贫攻坚、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扎实有序推进救助救灾等民政重点工作,用学习教育成效推进全市民政工作跨越发展。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局党组书记、局长方建华以《自觉交党费是对共产党员的底线要求》为题,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党课。方局长先是介绍了今年1月31日召开的全省组织部长会议上,省委书记李纪恒当场抓了件很多党员不以为然的“小事”——“交党费”。随后又介绍了今年3月1日市委罗应光书记带着141元钱找到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当月党费的事情。然后强调指出:党费并不仅仅是一个僵硬的金钱数额,而是一个政治概念;党员按期交纳党费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交费行为,而是一种履行政治义务的仪式和载体,其中承载着厚重的政治思想内涵和丰富的情感内涵。党费代表着对党组织的归属感,是一项极富庄严感的行为。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对党组织应尽的义务,是党员忠于党的一种表现,是党员意识的体现。因此,把自觉交纳党费看作是对共产党员的底线要求,每月亲自交党费,其作用不止在于在党费证上增加一个简单的数字,更在于每个月都在提醒自己是个共产党员,待人做事应当有共产党员清正廉洁、一心为民的风骨。做一名合格党员,也不在于口号喊得多么响亮,而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约束自己,从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做起。(市民政局 肖慧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