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检院设综合计划审计科监控经费专款专用

25.02.2016  10:30

    近日,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对14个县区基层院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回访,发现过去的一年间,所有基层院的经费收支和账务管理都基本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做到了专款专用。该成绩的取得得益于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内审科对基层财务工作的指导。

    昆明市检察院计财局副局长范宏刚介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2012年根据工作需要率先在全省检察机关成立了综合计划审计科,专门负责对本院及基层院的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基层院的财务管理和装备采购工作进行指导。”这是全省检察系统对经费使用监督、管理的首次创新。

    在综合计划审计科成立后的3年多时间里,多次组织抽查、交叉检查、回访,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装备采购经费管理存在的问题在全市检察机关进行通报,并提出整改建议,保证了检察系统经费使用的公开、透明、专款专用。

    其实,早在综合计划审计科成立前,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已拥有一套公开、公正、透明的财务管理和经费报销规定,实行重大开支项目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经费管理方式和“一支笔”审批报销制度,检察长是财经管理和审批的法定责任人,经党组授权,分管计财工作的副检察长“一支笔”审批经费开支。所有经费开支项目均符合“三重一大”和市人民检察院经费管理要求。

    在昆明市检察院,装备采购在头一年就要制定采购计划,建立项目库。经过层层汇报,再由项目采购小组报检察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采购等事项。

    在综合计划审计科成立的第一年,市检察院对基层检察院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抽查发现,部分检察院安排采购项目没有做计划和建立项目库,装备采购随意性很大,最后导致采购的装备重复。针对这一问题,综合计划审计科提出整改建议,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做好整改。整改期满后,综合计划审计科组织各基层院财务人员对问题进行交叉检查验收,直至达标为止。2013年,在整改期满后的第一次抽查,以上存在的问题已经基本得到改进。随后的两年时间里,市检察院多次抽查,多次回访。(昆明日报 记者蔡靖妮)

编辑:孙瑞婷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