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 玉溪市政府赴安徽、贵州开展《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学习考察

27.05.2016  18:42
 

省法制办 玉溪市政府

赴安徽、贵州开展《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

保护条例(草案)》立法学习考察

 

2016年5月16日至5月20日,省法制办与玉溪市政府及其有关单位组成立法考察组,赴安徽和贵州两省开展了世界自然遗产和古生物化石管理立法学习考察。考察组认真听取了两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我省制定《云南省澄江化石地世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并深入实地学习考察了两省相关的世界自然遗产和古生物化石。省法制办、省人大财经委、玉溪市政府、玉溪市法制办、澄江县人大、澄江县政府、澄江县法制办、澄江化石委等单位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本次学习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