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成功办结全国首例跨省违规调运疫木刑事案件

13.09.2016  02:02

9月1日,昭通市水富县法院对2015年9月6日蒋某等三人违规跨省调运疫木案作出一审判决,这标志着我省成功办结了全国首例跨省违规调运疫木刑事案。

林检、公安人员现场检疫

2015年9月6日,昭通市水富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电话举报,反映水富太平富荣煤矿凉风洞炭坝堆放了一批来历不明的木料。接警后,水富县森林公安局的干警高度重视,及时赶往现场了解查实情况。经查,这批木材是该煤矿釆购员蒋某某从四川省宜宾县喜捷镇陈某某及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邓某处收购,无有效《植物检疫证书》的马尾松原木,约10吨,9立方米,价值7000余元。由于昭通市是出川入滇的重要门户,防控松材线虫病疫情责任重大,水富县森林公安局太平派出所立即将这一情况向水富县森防站反馈。县森防站对该批木材进行实地检疫检查并取样检验发现疑似松材线虫活体。经昭通市林业有害生物检测中心确认后,及时逐级向省、市林业局和林检局汇报,并派专人将样本送南京全国林业危险性有害生物检验鉴定技术中心检验,确认样本带松材线虫病。

省林业厅高度重视,要求严厉查处此案,以对违反《植物检疫条例》调运木材和木材制品活动形成威慑作用,严密防范重大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经人为途径扩散蔓延。为此,昭通市林业部门成立专案组,督导水富县林业主管部门将此作为重大检疫刑事案件深入查办。案件办理过程中,水富县林业局委托中国林科院资源昆虫研究所、云南省林业科学院3位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对水富县查获违规跨省调运携带松材线虫病疫木,可能造成的危险性进行风险评估,认为此次违规调运的松木对水富县、昭通市乃至全云南省所有松木都有极高感染松材线虫疫情的风险,云南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出具了鉴定意见。2015年底,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大量艰苦细致的调查取证,成功侦破案件并提请地方公安和检察院将该案进入司法诉讼程序。2016年8月16日水富县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经合议庭合议后于2016年9月1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蒋某某有期徒刑1年,缓期1年6个月执行,判处罚金12000元;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期1年执行,判处罚金10000元;判处邓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期1年执行,判处罚金5000元。三被告人在庭上均认罪伏法,未提起上诉。

该案的成功办结开创了我省查办跨省违规调运疫木刑事案件的先河,为今后我省更好地开展林业检疫刑事案件查处工作积累了经验。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省林检局 昭通市林检局 水富县森林公安局 | 作者:李靓琳 黄松 黄剑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