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市级离休干部实现就医实时结算

01.12.2015  12:44

为进一步优化对离休干部的医疗服务,从2015年10月1日起,普洱市市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实现了实时结算。在思茅城区内,市级离休干部持社会保障卡、《普洱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就医证》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和住院费用,属政策范围内报销的由市医保中心负责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属个人自负的由个人现金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在省级和省内其他州(市)或市内各县(区)异地安置的,可在居住地选择3所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本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并由所在单位负责向市医保中心备案后,给予开通异地实时结算功能。

离休干部实现就医实时结算,既有效解决了市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垫付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市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的时限和质量,亦有助于优化和改善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为离休干部提供优质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