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局“五项举措”推进散装食品安全监管

12.04.2017  18:27

为确保流通环节散装食品安全,昭通市食药监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散装食品安全监管。 一是 严格经营主体准入。严格散装食品流通行政许可,认真开展资料审查、实地核查,凡是经营场所、仓储场所和质量防护设备设施不符合食品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 二是 严格执行散装食品管理规范。要求食品经营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严把散装食品进货关,重点查验散装食品包装情况、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资质等; 规范散装食品销售行为。督导食品经营单位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改善升级经营场所、设施设备、贮存条件等,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 严格散装食品标签标识管理。要求食品经营单位销售散装必须在货架、货柜、容器、隔离设施、外包装等显著位置悬挂或张贴标签,设置“散装食品公示牌”,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严格规范散装食品下架、退市行为。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及时清理处置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散装食品,主动下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