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制定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免责清单
11.11.2022 11:32
本文来源: 政府
来源: 昆明日报
近日,市市场监管局制定《昆明市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人员免责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进一步保障全市市场监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提升市场监管效能和服务高质量发展水平。
《清单》规定,在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中,具有因行政执法依据不明确,致使行政执法行为出现偏差;因科学技术、监管手段等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发现存在问题或者无法定性;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难以克服因素,导致未能依法履行职责等情形的,不构成行政执法过错行为,不应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
《清单》明确,在推进行政执法改革创新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免予或者不予追究行政执法责任,但是应当依法予以纠正。
《清单》提出,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有权拒绝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法定程序或者有碍执法公正的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因依法履职遭受不实举报、诬告以及诽谤、侮辱的,应当以适当形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维护其合法权益。(昆明日报 记者董宇虹 通讯员赵祯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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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2022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