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四项举措做好“六五”财政普法工作
自2011年开展“六五”普法以来,昆明市财政局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狠抓法治财政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六五”普法工作的各项计划任务。
一是抓好学习贯彻。昆明市财政局“六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制定规划1个、培训(计划)方案4个、党组(中心组)学习6次,清理了全局十年来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梳理出需要“废、改、立”的制度规定共128项。市财政局党组中心组注重以学习带动思想、以思想带动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以及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的重要论述。五年来,市财政局党组各年度均及时听取法治工作推进情况,每年度不少于两次,谋划并推进市财政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二是抓好学习教育。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行政法律制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有关文件,逐步完善财政法规体系,切实提高财政法律制度执行效力,强化财政法律制度执行监督,加大财政政务公开和预算公开力度,加快全市法治财政建设进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财政法制文化建设。
三是抓好创新发展。认真抓好以履行职能职责的财政方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把开展业务培训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业务人员开展法律知识培训,业务人员能熟练运用法律开展工作。同时,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全面清理财政行政执法职权,编制财政执法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并向社会公布,规范财政行政权力行使。在门户网站或局域网上开设了财政法治宣传栏目,共公开财政法规124条,局机关的法治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是抓好组织领导。局党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每年度两次主动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汇报,专题研究局法治建设,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每年度的工作方案中均明确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与工作机构,权责清晰,职责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经费列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完全保障工作的需要。分年度预算安排市法治宣传教育经费、依法治市工作经费、法规制度调研专项经费、综治维稳平安昆明建设专项经费。自觉完成普法主管机关、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并及时向普法主管机关、上级部门上报法治宣传工作信息共1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