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会议

22.08.2018  18:17

  8月22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华松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秘书长龚文军和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沧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临沧市2018年上半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临沧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书面)、关于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将临翔至清水河等6条高速公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政府支出责任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议案>有关事项的说明》,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临沧市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报告(书面)、关于临沧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审查意见报告、关于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意见报告、关于全市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龚文军受主任会议委托作的关于提请审议接受李志勇同志辞职的报告的说明,临沧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媚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宋正垠同志免职报告的说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军作的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查金和同志职务报告的说明。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临沧市2017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批准临沧市2018年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关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和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李志勇辞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决定免去宋正垠临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查金和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查员职务。

  就做好人大监督工作,李华松强调,一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原则和定位。二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大监督工作的基本要求。三要进一步准确把握人大监督的方向和重点。四要进一步灵活运用人大监督的形式和方法。五要认真总结人大监督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媚,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吉军,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刘德仕,市纪委市监察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李志亭,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民宗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以及不是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市四届人大代表李智、罗艳、陈花、罗佳杰应邀列席会议。

录入者:李贵荣 责任编辑:李贵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