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019年2月19日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关于临沧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之政市长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重点,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指出,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临沧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市人民政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省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及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临沧经济社会发展的“三个阶段性特征”,始终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抓重点、补短板、防风险、强投资、增动能,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稳增长强投资增动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速基础设施建设,打牢跨越式发展基础;打赢脱贫攻坚战,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推进新型工业化,打造一流“三张牌”;推进新型城镇化,加快城乡融合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升财税金融支撑能力;建设最美丽的地方,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深化改革开放,提升对外交流合作水平;加强民生保障和改善,千方百计增进民生福祉;提高政府效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更加主动服务和融入“一带一路”、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等国家战略,全面推动临沧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会议号召,全市各族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勇于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开创临沧改革发展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临沧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临沧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会议同意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临沧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沧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临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临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临沧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会议同意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临沧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临沧市2019年市级财政预算。
关于临沧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华松主任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四届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主要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四届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在中共临沧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四届四次全会精神,聚焦云南发展“三个定位”、聚焦临沧经济社会发展“三个阶段性特征”、聚焦临沧经济工作“五个重点”、聚焦人大依法履行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临沧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关于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孙杰院长所作的《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关于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临沧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沧市人民检察院赵斌代理检察长所作的《临沧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9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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