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各地认真开展“草原法宣传”活动
进入4月以来,保山市各县(区)认真开展以“依法保护草原 建设生态文明”为主题的草原法宣传活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4月初,市级及各县(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好活动方案和宣传计划,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一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学习 组织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刑事案件应用的若干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防火条例》、《草畜平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业务知识,增强执法能力和工作能力,充分认识开展“草原法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三是加强宣传 在“草原法宣传月”活动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多途径,全方位、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对农牧民进行畜牧科技培训的时机,向基层干部和农牧民宣传草原法律、法规。利用农村赶集日人员集中、农牧民较多的条件,设立咨询台,现场进行草原法律、法规宣讲,发放宣传材料,同时解答农牧民提出的有关草原生态奖补政策、牧草种植、牲畜养殖等方面的问题。与时俱进,充分利用QQ群、手机短信平台、畜牧兽医信息网等现代信息传播系统,进行广泛宣传。宣传内容切合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
活动期间,全市共设立咨询台6个,发放宣传资料12000份,动用汽车32辆,摩托车10辆,悬挂条幅54副,制作宣传牌2块,报刊宣传报道2次,出动工作人员96人次,出黑板报15期,张贴标语322条,受教人数达23640人。通过宣传活动,将有助于提高社会各阶层,特别是广大农牧民的草原意识,提高对草原及其设施的法律保护意识,巩固草原建设成果,为加快草原生态文明建设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