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成效显著
近年来,保山市坚持以“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为总目标,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根本方向,以“九+N”进为载体,整合各方资源力量,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政治基础、物质基础、社会基础、文化基础、法治基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高位部署,全力推进,打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政治基础。
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2013年研究出台了《中共保山市委 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的意见》;2019年以来,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保山市深入开展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等政策措施,成立了 “保山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领导小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民族政策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政治任务,把加速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列入年度10项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形成了全市上下“一盘棋”、各族干部群众“一条心”凝心聚力抓创建的工作格局。
狠抓发展,改善民生,全面兑现“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承诺。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全市整合投入各类资金33.7亿元,大力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兴边富民、扶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整族帮扶整乡推进、高黎贡山移民脱贫发展等重点民生工程,狠抓民族地区交通、水利、通讯、环保、教育、卫生等基础设施项目,民族地区跨越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攀升,全市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全面解决,布朗族、佤族等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实现整族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为零,“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诺言全面兑现。
同心同向,融荣与共,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
紧紧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相互交融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与上海市闵行区等地建立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沟通协作机制,帮助少数民族流动人员解决劳动力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就学、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与大理州、迪庆州建立了创建联盟,探索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带;与云南民族大学搭建政府和高校共研共建新模式,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3个。在芒宽、潞江沿线实施高黎贡山跨州市移民安置,积极构建外来群众由空间嵌入到经济、文化、社会和心理嵌入的社会环境,4910名外来少数民族群众顺利完成“一跃千年”的筑梦之路。
推进“融媒体+民族团结进步”行动。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站、三微一端等传播平台,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拓展宣传矩阵,筑牢舆论阵地。全市共有26个少数民族村寨被命名为全国、全省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79个单位被命名为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示范单位称号,腾冲市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
尊重差异,增进一体,赓续中华精神血脉,滋养共有精神家园。
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归属感、认同感、尊严感和荣誉感。在边境一线实施“红色示范”行动,让国旗、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为边城擦亮“国防名片”,激发边境各族群众强烈的国门意识和家国情怀。制作了《总书记来到咱司莫拉》《十唱共产党》《三声鼓响》等文艺作品,并在全社会广泛传唱,坚定各族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决心。实施了昌宁苗族服饰、腾冲皮影、佤族清戏等一批世居民族文化精品工程;《蹬窝啰》《草球乐》《挑箕乐》《金布朗》等文化精品项目在全国全省的比赛中摘金夺银;腾冲猴桥民族小学入选云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试点,隆阳潞江丛岗小学等5所学校被命名为“云南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
依法治理,一断于法,不断夯实边疆民族地区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
全面贯彻落实《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和党的民族政策,依法治理民族事务,不断增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认真落实民族团结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涉及民族宗教因素情报信息协作机制及开展研判工作的办法、省市县“三级”同步监测监管涉及民族宗教因素影响团结稳定问题机制、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网络舆情联动处置办法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少数民族及宗教界代表人士机制,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维护民族团结、咨政建言、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建立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挂钩联系宗教问题突出乡镇的工作方法,扛牢扛实宗教事务治理政治责任。多年来,全市未发生因民族宗教问题引起的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长期保持了民族团结、边境安宁、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