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切实抓好高危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
为切实做好文山市高危火险期的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文山市采取四项"超常规"措施,狠抓各项制度措施的落实,坚决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
严字当头,有效管住山火源头。认真做好各种火灾隐患的排查,着力抓好隐患限期整改制度的落实,将盲流人员、精神病人坚决迁出林区;与专职护林员100%签订巡山守护责任书,统一标识、持证上岗;在元旦、春节、"三月三"民族节、清明节、州庆、五一节等重要时段,全面推行林区禁火制度,着力抓好"五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的执行;抓好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的宣传与贯彻实施,加大执法力度,全面推行依法治火,强化森林防火的监管、督查职能,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社会化地位。
认清形势,对事故风险进行情景构建和风险评估。充分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高风险性,以及森林火灾发生有可能引发的高风险安全事故。要及早统一部署,尽可能罗列出辖区内因森林火灾的发生会造成的"火烧连营",森林火灾造成国家重点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部位,以及在扑救森林火灾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的人员伤亡事故情况,并进行风险评估和情景构建,要充分想象风险事故会发生在什么地方,什么部位,怎样发生,即"假设已经发生事件"。认真分析一旦发生风险事故会造成多大的损失、多大的社会影响、事故的危害程度、后果的严重性及责任人所承担的责任等,勾画出灾难事故的范围、主要威胁和复杂性,做到思想早认识。
加强督导检查,做好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原则,加强在高危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人员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督导,特别是要加强进山入口、重要军事设施、加油站、通信设施、林区周边村寨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提升执法震慑力。了解掌握重点人员的思想状态,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认真研判高危火险期森林防火工作可能出现的风险,持续开展全覆盖、全领域、全方位、拉网式、地毯式、立体式森林火灾大检查、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整治,切实做到不漏单位、不漏部位、不漏苗头、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做到检查细致、整改及时、预防有力、防控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置办法,坚决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引发森林火灾。
加强森林防火队伍自身建设。对已建立起来的120名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投入经费更新配备好扑火机具,加强对队伍的业务知识培训和扑火技能的演练,提高队伍的战斗力,乡镇(街道)组建不少于30人的应急队伍建设,村组组建不少于20人的义务扑火队伍建设,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瞭望台监测人员及护林员的作用,严格按照"每3000亩林地不少于1名护林员"的要求,合理划分管护的林地面积,保证护林员能将林地管理好。一旦发生火灾,能及时报告,第一时间采取扑救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信息来源(单位名称):文山市林业局 | 作者:文山市林业局 | 栏目编辑:李姣 | 栏目审核: 陈元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