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采购“两票制”

07.03.2018  15:11

日前,安宁市卫生计生局出台《安宁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及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实施方案》,对药品采购进行规范管理。

安宁市按照“分层级、分阶段”的原则,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分三个阶段推行“两票制”。2017年10月1日起,昆钢医院已开始实施“两票制”。2018年4月1日起,市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计中心实施“两票制”。2018年10月1日起,政府举办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实施“两票制”。

实施药品采购“两票制”,医疗机构在药品验收入库时,必须向配送药品的流通企业索要随货同行单,在付款前索要验证发票(第二票);必须按采购批次要求流通企业出具加盖印章的由生产企业提供的进货发票(第一票)复印件,并由流通企业注明两张发票之间的关联性,两份发票均作为医疗机构支付货款凭证,纳入财务档案管理。

来源: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