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州市公安局长座谈会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
8月16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州市公安局长座谈会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推进会,总结上半年工作,并着重就深入贯彻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深圳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抓好当前重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全省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切实增强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的紧迫感、责任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党和国家事业谋新篇、开新局的过程中,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我们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和改革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科学回答了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公安改革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充分体现了对公安队伍的关心厚爱和殷切期望。加强政治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这两方面的工作都做好了,必将有力推动云南公安事业发展。近年来,通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队伍建设和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要深刻认识到,与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相比,我们无论是在思想观念、体制机制上,还是在能力素质、纪律作风上,都还存在不少短板和薄弱环节。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上狠下功夫,努力在强政治、推改革、求创新、补短板中推动云南公安工作跨越发展。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公安姓党的政治属性,以强有力的政治建设为云南公安改革发展提供根本保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也是推进公安改革的根本政治要求。公安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建设任何时候都来不得半点松懈,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作风,坚持不懈把党的政治建设抓紧、抓实、抓好。要在思想上绝对忠诚核心,人民公安诞生在党旗下,血液中流淌着红色基因,对党绝对忠诚是永远不变的警魂。要在感情上衷心拥戴核心,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的领袖核心地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的规律要求,也是我们党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要在政治上坚定维护核心,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要贯彻到政治、思想、组织等各方面,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等各环节。要在行动上坚决捍卫核心,目前公安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各级公安机关党委特别是“一把手”要强化责任担当,在坚决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实的同时,严格队伍管理,强化教育引导,确保队伍思想不散、干劲不减、工作不断,确保各项改革扎实顺利推进。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改革创新时代要求,在全面深化公安改革中不断提高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要抓紧推进两个职务序列改革,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两个职务序列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好”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党中央的关心厚爱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果。要有序推进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公安现役部队改革工作抓好”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中央军委、公安部的部署要求坚决抓好推进落实。要提早做好省、州两级公安机关机构改革准备工作,从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配置,理顺事权关系、层级关系、机构关系等方面加强调研、摸清底数、提前谋划,以利公安部机构改革方案下发后衔接落实。要扎实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强化法治理念、完善执法制度、严格执法监督,坚决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突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总要求,以问题为导向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深入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在便民利民、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科学管理、问题整改上下功夫,狠抓省厅“22条”和113项“最多跑一次”等便民利民措施落实。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牢牢把握新时代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以狠抓重点任务落实的担当作为来检验公安改革的成效。要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最大限度防范暴恐案事件的发生,深入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要全力净化社会治安环境,服务全省跨越发展战略,着力提升警务工作能力,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平安建设的方方面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
厅党委委员、厅长助理出席会议。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省财政厅相关领导,厅直各单位、驻厅纪检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昆明、玉溪、保山、版纳4个市、州公安局负责同志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州(市)、县(市、区)公安局(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