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办案“三个规定”全程贯穿

10.09.2020  09:21

禁止违规过问和干预案件处理办理,杜绝打探案情、请托说情、信息查询等情况发生。近年来,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始终把“三个规定”当作执法办案的纪律红线,将其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

如何确保民警公正执法,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将“三个规定”作为办案的纪律红线,明确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真抓实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不断强化责任落实,务求实效。

通过制作《昆明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学习文件汇编》,在办公区、办案区张贴提示牌、警示牌等方式,对民警学习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行宣传引导,促进依法履职,营造良好氛围,并由支队纪检部门定期对“三个规定”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落实“三个规定”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昆明日报 记者张章  通讯员罗天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