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12.11.2014  13:05

 

  玉溪市全面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出台,是党中央、国务院以法治方式推进民生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社会救助工作的行动纲领。我市高度重视《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将学习贯彻落实《办法》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与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及时行动,多措并举,认真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认真学习领会《办法》精神。一是及时召开会议,组织好相关精神的学习。5月10日,市政府召开了由各县区政府副县区长、县区民政局局长、市直相关部门等80余人参加的《办法》学习宣传大会。二是办好培训,提高社会救助部门经办人员工作能力。5月19日,召开《办法》宣传培训会议,对县区民政副局长、社会救助、救灾救济股股长、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民政办负责人等200余人进行培训。各县区也及时按要求开展了由村(居)主任、村民政信息员参加的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乡镇(街道)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三是搞好宣传,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玉溪日报》开设专版宣传《办法》。在人员密集场所发放社会救助知识宣传单,共印制宣传单10000余份,以不同形式进行了发放。开展了“《办法》进社区”宣传周活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机制。一是完善制度。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完善救助程序,严格救助办理程序。部分县区还结合当地情况,把村(居)民小组长也纳入到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待遇备案制度范围之中,扩大监控范围,防止“关系保”、“人情保”再次出现。二是强化部门联动。6月份以来,市民政、市卫生、市人社等部门三次联动,研究低收入家庭人员的新农合、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问题,为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的良好条件。今年以来,市级筹资156万元资助520名贫困家庭大学新生入学。三是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积极主动实施流浪乞讨救助。在《玉溪日报》、玉溪电视台公布了全市救助管理站的地址等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提供流浪乞讨人员线索,营造了良好的救助环境。将依法救助和灵活救助相结合,多次开展集中拉网式主动救助服务活动,化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四是做好就业救助工作。始终高度关注困难群体生活,千方百计帮扶弱势群体。如红塔区洛河乡退役士兵曹小寅不幸患上白血病,生活十分困难,民政部门及时将其纳入农村低保、临时救助2万元,并为其办理了一个福利彩票销售点,基本解决了生活保障问题。

三、加强核对机制建设,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一是建立了居民家庭经济核对机制,出台了核对办法。下发了《关于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玉溪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等,确保了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有法可依。各县区也相应建立了核对机制,出台了实施细则。二是扎实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低保申请不透明、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低保政策等问题,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整治行动。6月以来,全市共完成119826名低保对象的清理工作,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7141人坚决清退,对不切合实际的两项政策规定及时进行了调整,有力保证了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 发布人:玉溪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