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全日制普通高校新生资助政策
一、 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
1. 资助对象: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昆明市户籍贫困新生。
2. 补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500元,生活补助10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1000元,生活补助1000元。
申请提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规定时限期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初审,报属地教育体育局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收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到学籍所在地教育体育局申请领取资助资金。
二、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 资助对象: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贫困新生。
2.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一次性补助1000元。
申请提示: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在规定时限期受理学生申请并进行初审,报属地教育体育局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人收到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后到学籍所在地教育体育局申请领取资助资金。
三、 云南省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
1. 资助对象:考入中央部委直属高校的云南籍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本科生。
2.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申请提示:符合条件的新生向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再由州(市)教育体育局和省教育厅逐级审核,终审通过学生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将优秀贫困学子奖学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四、 “直过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学费奖励
1. 资助对象:考入普通高校的云南籍“直过民族”(指: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布朗族、景颇族、傈僳族、拉祜族、佤族9个少数民族)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 资助标准:在其专科或本科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申请提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向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再由州(市)教育体育局和省教育厅逐级审核,终审通过学生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将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金发放到学生手中。
五、 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考入一本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
1. 资助对象:考入一本院校的云南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 资助标准:在本科学习期间,每生每年5000元的学费奖励。
申请提示: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学生向学籍所在普通高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学生再由州(市)教育体育局和省教育厅逐级审核,终审通过学生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将云南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奖励金发放到学生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