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人民政府大力支持邮政业发展

07.10.2014  19:30

近日,普洱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和加快邮政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四个方面对规范和加快邮政业发展做出安排和要求:

一是要提高认识, 加强领导。 意见》提出,要把邮政业作为鼓励扶持的重点行业,纳入公共服务领域和民生工程,制定邮政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大扶持力度,促进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保障邮政服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要建立邮政、快递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邮政管理局局长任副组长,发改、财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对市、县邮政业建设、发展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协调解决邮政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支持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或研究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二是要强化和完善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意见》提出,要配套建设邮政基础设施,大力实施村邮建设工程,明确各方职责,形成工作合力,在2015年以前完成村邮站建设工作。市级财政安排配套设施补助费50万元,县级财政负担日常管理经费,市邮政管理局负责统筹推进村邮站建设和建立服务标准等相关工作,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邮站日常管理工作。

三是支持快递物流园区(集散地)建设 。要统筹考虑快递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合理安排用地指标,优先安排快递企业处理中心、分拨中心、集散中心用地。邮政管理部门要会同公安、国安等部门在园区出入口配套设置安检设施,开展好寄递、运输物品的安检工作。

四是加大地方配套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支持邮政企业发展。 开通邮政普遍服务运输车辆和快递车辆绿色通道 ,对邮政快递营运车辆的专用车辆,在执行运输和投递任务时,在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下,可以临时停靠和通行。在 金融、税收等政策给予快递企业支持,加大 对快递服务业重点项目和企业引进设备、技术改造、应用软件开发、扩大生产等经营活动,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纳入小微企业的扶持范围,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的,享受西部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现有政策或专项资金中给予支持。依法对快递处理中心进行税费征收管理,严禁违规增加其税费负担。 大力实施“邮政行业队伍培育”工程。对当年参加快递职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从事邮政快递行业的本市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者,人社部门可比照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职业培训补贴。邮政管理部门依托现有场所建设邮政业(快递)培训中心、多媒体实训基地等项目符合现有专项资金支持要求的,可按规定予以支持。

意见》是普洱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云南省邮政条例》的重要体现,是对邮政行业改革发展的有力支持,为地方邮政管理和行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普洱市邮政管理局  飞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