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函

07.10.2014  17:41

省林业厅:

长期以来,临沧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积极倡导"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的理念,按照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实施退耕还林、木本油料基地、木竹板浆纸基地、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等建设,有效推进森林生态体系、林业产业体系、生态文明体系和森林城镇体系建设。通过引林入城、引水入城和开展"十、百、千、万"绿化活动,建成了玉龙湖湿地公园,五老山、小道河、大浪坝森林公园,构建了"城在林中、水在城中、人在景中"的生态花园城市新格局,临沧先后获得了"中国十佳绿色城市","云南最佳生态州市"称号,凤庆县获得"中国核桃之乡"、沧源县获得"中国特色竹乡"称号。全市造林绿化事业蓬勃发展,城乡生态面貌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森林覆盖率达62.21%,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3%,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28%,城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28平方米,人均公园面积4.8平方米,各族群众依托林产业得到的收益达2194元,占人均纯收入5158元的42.53%,林业已发展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柱。比照国家林业局《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临沧市已具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相关条件。为尽快申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特函请贵厅给予审核,如无不妥,请予转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此函

 

附件:临沧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临沧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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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来源:周雯 | 责任编辑: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