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昨日下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举行。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拉玛·兴高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志伟、常敏、马凤伦、赵学锋、毕惠芝,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吴庆昆参加会议。副市长周建忠,市监察委副主任郑楠,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传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毕春华及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的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工资支付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轿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草案)》《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决定拉玛·兴高为报告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李莉为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决定免去陈铸武的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冉德涛为昆明市园林绿化局局长;决定免去李亮的昆明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决定免去徐增雄的昆明市商务和投资促进局局长职务;任命李晓红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张寒玉的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亚锋同志辞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决定接受王亚锋辞去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报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并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会议表决通过了《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李晓红同志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并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人大常委会备案。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吴庆昆宣读了市人大常委会任免职务的通知,通过任命的人员作任职发言。拉玛·兴高向新任职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昆明日报 记者杜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