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多措并举助推创文攻坚
7月22日至23日,昆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与县区人大常委会联动,开展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专项视察和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养犬管理条例的执法检查,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补齐弱项短板,提升创建水平,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全市发展大局、积极落实市委决策、支持和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把助推文明城市创建与人大依法履职紧密结合,注重发挥人大职能优势,通过立法保障、监督推动等系列举措,奋力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努力创建有“烟火气”“人情味”的文明城市。
立良法,为创建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是推进社会文明有序发展的保障。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把法规制度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
2017年3月24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各族人民群众发出倡议,号召大家同参与、共奉献,积极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之后一个月时间不到,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作出了深入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广泛动员全市人民积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以“文明昆明、人人共享”为目标,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引导,强化集中整治,着力补齐短板,突出重点难点,切实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落到实处。“一倡议一决定”为全市创文工作凝聚了广泛共识,推动形成“人人关注创建、全民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
2018年12月1日,《昆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为文明立法,鼓励爱护公共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等14类文明行为,对乱扔垃圾、乱穿马路等14类不文明行为明令禁止,明确了实施与监督办法及违反文明行为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一步树立了文明标尺,引领时代风尚,提升文明程度,为全市创文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市人大常委会作出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确保全市各项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同时督促政府相关部门补齐民生短板,教育引导全体市民增强科学防护意识,纠正不文明行为习惯,推动实现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文明城市”整体跃升。
截至目前,昆明市建设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促进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节约能源条例等系列地方性法规,为全市创文工作保驾护航。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通过制定、修订大气污染防治、爱国卫生工作管理、老年人权益保障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保障、引领和推动文明城市建设工作。
强监督,助创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
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也是保障社会文明运行的有力手段。
为推动全市创文工作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采取市区联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参与的方式,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视察和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城市环境卫生、农贸市场、交通秩序、不文明养犬、社会治安环境、小区及校园周边集中整治等有关情况,及时将视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书面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和文明行为促进等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加快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举措,强化统筹协调、联合联动,针对存在的不文明现象,提高督查频次,加大执法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注和城市建设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及时整改落实,依法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全面提升社会文明水平,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文明建设长效机制。
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三大攻坚战”,探索创新运用专题询问、工作评议、质询、约见约谈等全链条刚性监督方式,围绕空气质量和水环境治理、脱贫攻坚等,持续多年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询问,推动环境质量有效改善,脱贫成果得到巩固;对市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野生动物法和相关决定实施意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安全条例、献血条例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提出意见建议交市政府研究办理,为推动昆明创建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作出积极努力。
下一步,市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智慧交通建设、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并围绕住宅小区物业和房屋中介机构管理、出租房安全管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进一步推动全市创文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广动员,为创建文明城市凝心聚力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城市更具魅力、市民生活更加美好,是全市人民的共同期盼。人大代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既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参与者,也是传播者、践行者、引领者和推动者。
2020年4月,在昆明市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进入攻坚冲刺、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发出倡议,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传播文明风尚,践行文明言行,组织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开展“文明城市齐心创 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督促解决文明创建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推动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文明创建凝聚强大合力。
在全市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部分人大代表,采取实地走访、现场询问、随机座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昆明市680个居民住宅小区(楼院)、村组开展为期3天的明察暗访。同时,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知识、文明行为习惯等宣传工作,以实际行动加入到疫情防控阻击战和文明创建攻坚战中,当好“第一响应人”。
此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以“文明创建齐参与、河道保护我先行”为主题的保护和治理大观河系列公益活动,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争当保护大观河的“倡导者”“践行者”和“捍卫者”,形成全社会关心和参与滇池治理与河道保护的良好氛围,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造和谐美好的生态环境。
除了身体力行积极响应文明创建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也通过提出深入推进垃圾分类收集与处理、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建立宪法主题文化园或宪法主题公园、打造“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主题公园”等事关文明城市建设的意见建议,为全市创文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2018年,部分市级人大代表联名提出开通地铁“春城号”和“阿诗玛号”的建议,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调研督办,昆明地铁1、2号线“春城号”和“阿诗玛号”文化专列正式开通运行,对提升城市的知名度、美誉度,凝聚昆明市民的自豪感、归属感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重融入,为创建工作注入人大力量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与全市创文工作深度融合,与履职尽责共同推进,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注入人大力量。
把文明意识贯穿于各项工作中,推动线上线下文明全覆盖。市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讨论,办公区域电子大屏滚动播放文明创建相关宣传资料和信息,运用“互联网+文明建设”新模式,在昆明人大“两微一端”设置“文明创建”专栏,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道德规范等“上墙上屏”。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廉政警示教育、法治教育、诚信教育、家风教育、健康教育,运用“文明大讲堂”广泛开展道德模范、昆明好人等事迹宣传,发挥先进模范的引领教育作用,让文明意识“入脑入心”。
认真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市人大常委会组织机关干部职工深入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在呈贡区吴家营街道中庄社区启动党组织和在职党员进社区“双报到双报告”工作,帮助清除公共区域垃圾,清扫社区卫生死角,并入户为孤寡老人和生活困难家庭送上防疫物资;走上街头开展文明交通示范,组织机关学雷锋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深入贫困地区助力脱贫攻坚,协调推进寻甸县河口镇四个“挂包帮”村的产业发展、项目落实、劳务输出、消费扶贫等……一系列文明创建活动,丰富文明内涵,绽放文明风采。
一项项法规的严谨制定、一个个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一次次风尘仆仆的监督推进,通过法定程序把市委的主张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市人大常委会将持之以恒,不懈追求,坚持服务群众、引导群众,更好凝聚人心、鼓舞斗志,让文明的力量引领地方人大工作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昆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