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1.01.2020 20:2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月21日下午,临沧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菊主持宣誓仪式并监誓。
刚刚闭幕的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任命李明昌为临沧市民政局局长、任命李江玲为临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根据《临沧市市级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李明昌、李江玲依法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人员整齐站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鹏飞、施志胜、胡德扬,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宣誓活动。
录入者:曹建文 责任编辑:曹建文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1.01.20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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