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党组召开专题教育集中学习研讨会

07.11.2015  20:14
  11月2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第三专题第二次集中学习研讨暨中心组2015年第九次集中学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查映伟主持学习会议并作总结。     学习以“严以用权,真抓实干,实实在在谋事创业做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新形象”为专题,集中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一书关于“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一书关于“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等讲话和论述。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刘云山在部分地方单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学习了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张正龙,选联工委主任罗开祥和机关调研员鲁桂华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研讨。

  查映伟对本次学习研讨会作了小结。他说,通过“严以用权”两次专题学习,使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严以用权”方面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在第一次专题学习中,我们就对权力是什么,权力有什么个性、什么特点,权力用好了对人民有益、对自己有益,权力用不好对人民有害、对自己也有害。  

  今天第二次专题学习,又对“严以用权”的认识有了新的提高和升华:第一,严以用权,必须坚持用权为民。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权力要用在为人民服务上,用在谋取最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上,用在解决人民群众困难上,用在关心人民群众疾苦上,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上,用在保障广大人民享有的政治权利上。

  第二,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党。要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凡是中央号召我们必须响应,凡是中央决定必须照办,凡是中央要求必须服务,凡是中央禁止的必须不做。

  第三,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法。要养成信仰法律的习惯,树立法律至上的理念;遇事要善于找法、善于靠法、善于用法,用法律看待事物;要加强制度建设,善于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第四,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纪。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保障,党章、党纪都明确规定了党员的义务、权利和责任,党员千万不能把党的纪律、党的规矩当作“稻草人”,做到坚持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走样、不变通。

  第五,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责。有权必有责,吃人民的饭,拿人民的奉禄,必须为人民担起责任。

  第六,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戒。要为自己、为家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定好规矩,不能说的话不说、不能拿的不拿、不能做的事不做。

  第七,严以用权,必须做到心中有德。要把群众利益作为做人做事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吴正昌,党组成员谢正聪、代猛、施志胜、张正龙;常委会副主任肖涛,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及机关副处级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