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18.11.2019  10:25

按照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及省委、市委的统一安排,市纪委、市监委牵头,会同20个市级机关,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问题。

近日,记者从昆明市党风廉政网获悉,专项整治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教育体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扶贫办、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已公布了两批工作成果。

重点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

截至今年10月,全市“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20项60个已完成整改39个,还有21个问题正在推进中。

教育保障方面,下达各级各类学生资助补助资金50634万元,惠及学生59.5万人次。

安居保障方面,摘帽县全部消除危房,非贫困县四类重点对象完成农危改任务。全市累计拆除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旧房6263户,完成土地复垦复绿4765亩。

健康保障方面,全市脱贫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参保率保持100%;大病集中救治20475人,救治率达到99.7%;全市有标准化村卫生室1273个,有乡村医生2843人。

深化农村低保专项治理

昆明市有农村低保对象45069户66073人。符合条件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养老金发放率100%。

今年,昆明市下拨中央、省、市三级各类救助资金8.6亿元。重点解决了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脱保”“漏保”问题,将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病、重残对象和贫困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7660户10760人新纳入低保,退出不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32663户42193人。

今年,昆明市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40元调整为410元,同比提高20.58%。实施临时救助53616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6881.02万元。

解决贫困户收入较低问题

全市项目库入库项目4756个,项目预算总投资131.72亿元,实现9.64万户建档立卡家庭全覆盖。

79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9万余户33万余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4万人,转移培训12.48万人。实施公益林补偿6039.8万元,发放劳务补贴2210万元。推进东西部扶贫协作,争取帮扶资金1.09亿元。

解决群众就医负担较重问题

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50216人全部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100%全覆盖。

从具体情况来看,今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门诊待遇享受30.88万人次,统筹支付2467.93万元;住院待遇享受6.49万人次,基本统筹基金支付22636.84万元,大病赔付986.72万元。提供住院医疗救助101079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6199.13万元,实现了医疗救助全覆盖。

落实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医保待遇,达到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低于60%。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增加5%。

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768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603家,追回违规费用、扣取违约金及服务质量保证金3893.87万元。查处违规参保人员576人,追回基金39.81万元。全面核查扶贫领域小病大治、过度医疗等不合理医疗11332起(项),追回不合理医疗费用229万元。

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1起,刑事拘留31人,逮捕6人,取保候审13人;市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整治食品安全问题案件221件,罚没金额375万元。

紧盯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店(含餐饮店)9377户次,抽检食品1254批次,立案查处34起,罚没金额43.3万元,取缔无证经营户3户。

整治“保健”市场乱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1711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1453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2698个,检查“保健”类生产经营主体8395家次。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立案查处案件34件,罚没款54.7万元;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逮捕犯罪嫌疑人3人。

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昆明市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定量抽样检测农产品2223批次。

开展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的218家次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合格。开展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检查生产经营主体75家次,发现问题1起,已整改;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检查生产经营主体22家次,发现问题6起。检测生猪共1.6万批次,检测样品7.2万头,屠宰检疫率达100%,检疫合格持证率达100%。

解决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问题

全市已受理环境污染群众举报信访投诉件1926件,办结1779件,解决了一批垃圾、异味、噪声、扬尘以及水体黑臭、污水直排、毁林毁草等群众身边的生态破坏问题。

在长江“三磷”专项行动中,昆明市排查113家“三磷”企业,排查出问题77个,取缔关停5家,整治规范企业68家,改造提升企业6家;查处矿产违法行为95起,现场制止36起,依法立案查处49起,没收非法所得136.9985万元,罚款418.7079万元,取缔盗采点67处。立案查处金沙江流域河道采沙企业28家,拆除设备设施和地面建筑6100多平方米,清理采沙场地和河道平整近10万平方米。

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存在的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昆明市以县为单元,逐村逐工程开展农村生活基础设施排查,即知即改、随查随治。

今年在14个县(市)区实施饮水工程236件,受益人口达到5万人;全市处置隐患里程1316公里,自然村公路通达率99%,1684个建制村已通客车,客车“村村通”覆盖率达99.64%;全市共完成公厕改造新建622座,无害化卫生户厕完成43943座,累计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55.89万户。(昆明日报 记者唐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