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历城区教育局回应教师罢课:“第13个月工资”已到学校
历城五中罢工现场
鲁网新闻报道组1月13日讯 由于工资被无故克扣,济南历城区三所学校老师近日开始罢课维权。目前,鲁网已发表多篇报道跟踪此次事件,更有不少网友打进热线(0531-67753777)咨询最新进展。那么,老师们被扣去的工资到底去了哪?绩效工资总量到底应该如何核定呢?为何市直学校与区(县)学校之间、不同区(县)之间学校绩效工资平均水平存在差距?针对这些问题,记者上午采访了济南市历城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殿杰。
工资去了哪?
回应:“第13个月工资”已入学校账户
10点30分,在历城五中现场,全校90%左右的老师都聚集到了校门口。而往日学校此时还应在上课期间,李殿杰显得有些低落:“还是希望老师能理智地反映诉求。”
此次罢工事件始终在围绕着一个焦点——绩效工资,对此,李殿杰表示,这次新增绩效工资主要包括:一是年终一次性奖励;二是2014年新增的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三是新增的班主任绩效工资。根据规定,“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绩效工资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绩效工资总量的30%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目前一线教师都是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的绩效工资方案在制定中,要进行再分配,因为触及教师的利益,大家可能会有些想法。”李殿杰说,500块钱的补贴老师想平均发放,而他们提到的第13个月的工资属于事业单位人员的年终一次性奖励,也是绩效工资一部分,济南所有区县也不完全一样,“按照规定,全部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2014年的已经全部拨付到学校账户,现在主要是要研究怎么发的问题。2015年的年终一次性奖励、新增在职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班主任绩效工资已经纳入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各区学校工资待遇咋不同?
回应:与各区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规定的绩效工资分配程序,应当先确定区(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然后将总量的70%作为基础性部分,其余30%总量按要求拨付给学校,由学校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再次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是从绩效工资总量中预先划分出来用于学校搞活分配的部分,并不是从教师个人工资中扣除的。”李殿杰说。
针对有老师质疑济南市各个学校工资待遇不同的问题,李殿杰表示,根据规定,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是以区(县)为单位进行的,不同区(县)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平均水平本身就存在差距,有的是市(地)级高一些,有的是区(县)高一些。事业单位比照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水平,相应调整绩效工资水平。据了解,济南仍有个别县区目前尚未落实本次新增绩效工资政策。
而被诟病的职称评上后多年未聘问题,李殿杰坦言,这也是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系,“之前有一段时间我们没有进行评定,老师们对此有意见。但在去年我们已进行了评聘。”
教师为何增加绩效工资而不是补贴?
回应: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制度
那么,为什么公务员增加的是津贴补贴,而教师是增加绩效工资?李殿杰告诉记者,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实行的是不同的工资制度,公务员的工资构成是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根据《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8】133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6】108号),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绩效工资总量随公务员津贴补贴的调整而相应调整。
“无论如何,在学校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面,应坚持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以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不能搞平均主义‘大锅饭’。”李殿杰说,罢课事件虽然发生,但以目前情况看大部分老师还在坚守岗位,教学秩序正常,“未来应当保证老师诉求渠道的畅通,他们可以给学校、教育局、政府、媒体反映。”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