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重拳整治工程质量 项目负责人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

06.12.2014  11:13

  在昨日举行的昆明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会议上,昆明市住建局局长陈伟表示,将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全市建筑市场秩序,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此次两年行动从今年10月份起到2016年6月实施,凡竣工项目都要建立永久性标牌,要求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项目经理终身不予注册

  会上,省住建厅副厅长周鸿说,昆明市是全省开展该行动的两个试点城市之一,做好昆明市的工作,全省工作就做好了一大半。

  目前,全省的工程质量总体处于可控状态,但是质量事故还时有发生。特别是建筑市场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比较突出,群众意见颇大。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的违法行为,必须“下重手、出重拳”进行严厉打击。

  按照《云南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鼓励新建政府投资性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新建的住宅工程率先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力争2015年底,全省拥有一定数量规模化的建筑构件部品生产企业和一定比例的建筑采用现代化方式建造。

  至2015年6月底前,完成云南省工程建设企业、人员、工程项目、诚信信息等基础数据库建设,2015年底前基本建成云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工作平台,真正实现全省建筑市场“数据一体化、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信息化监管目标。

  为做好该项工作,省住建部门每月10日前将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公布全省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和处罚情况。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经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1年)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住建部门将依法责令该项目经理停止执业1年;情节严重的,报执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

  项目经理在停止执业期间,应当接受住建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其所属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程序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昆明严处193家违规企业

  3000万保证金上缴国库

  “昆明市的房地产开发量约占到全省的51%,建筑总量也占到一半以上,建筑质量的把控任重道远。”昆明市住建局局长陈伟表示,当前一些建设单位、建筑企业缺乏法律意识,在具体工作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行为,使工程质量得不到保证。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张洪安表示,2010年起,已对193家违规企业禁止其1到3年内进入昆明政府性投资市场招投标,且其所交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已上缴国库3000多万元。今后,将对类似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