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工商办字〔2018〕16号
云南省工商局关于印发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以及全国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基层党建巩固年”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办发〔2018〕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基层党建巩固年”重点任务项目清单>的通知》(云组通〔2018〕9号),省工商局结合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了《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8年3月27日
小微企业 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
“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化巩固提高“规范建设年”“深化拓展年”成果,省工商局决定把2018年作为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持续提升全省非公党建工作质量和整体水平,特别是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党建工作(以下简称“小个专”党建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指导方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抓手,以巩固提升“小个专”党建工作水平为重点,坚持不懈继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着力提升非公党组织的组织力,引导发挥非公党组织和党员队伍“两个作用”,为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党员教育工程,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工作主题,立足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不同行业的特点,结合党员的不同岗位职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 扎实开展 “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 主题教育。 按照中央、省委有关部署要求,组织非公党组织、党员,特别是“小个专”党组织、党员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非公党员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自身素质能力,确保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 深入推进 “ 两学一做 ” 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坚持学做改结合,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把学习尊崇贯彻维护党章作为广大非公党员经常性学习内容、教育培训必备课程、日常管理监督根本标尺和组织生活会重要内容,推动广大非公党组织和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
3. 积极开展 “ 送党课 ” 活动。 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特点,广泛运用网站、QQ群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送党课”活动,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小个专”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打造“指尖上的课堂”。各地应认真做好非公党建工作业务骨干、党建指导员,特别是“小个专”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每年至少举办一期非公党建工作示范培训班,切实提高非公党建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实施党建覆盖工程,巩固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以巩固提升为基础,进一步优化组织设置,调整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更加注重“大联合”向“小联合”转变,“联合建”向“单独建”转变,巩固集中组建成果,提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质量。
1. 狠抓党的组织覆盖。 按照“无组织抓组建,有组织抓规范,规范中抓提升,提升中抓创新”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个私协会的作用,探索加强分散经营的党员、流动党员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努力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别是“小个专”中的每个党员都纳入党组织管理之中。重注发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对“小个专”党组织的兜底管理作用,防止出现“先建后散”“边建边散”,确保存量不减,增量提升,努力做到“真覆盖、稳覆盖、强覆盖”。要积极研究探索依托基层个私协会、行业分会及龙头企业、专业市场等建立党的基层组织,不断广大党的组织覆盖。
2. 狠抓党的工作覆盖。 按照“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没有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现党的工作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做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到哪里,党的组织就建立到哪里,党的工作就开展到哪里,着力解决一些非公党组织“弱化、虚化和边缘化”问题,努力消除工作“空白点”,扩大工作覆盖面,增强党组织影响力。
3. 狠抓党的群团工作。 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非公党建工作职责和任务分工,紧紧围绕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深入推进党的群团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工商总局、团中央《关于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加强新形势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的通知》(工商个字〔2015〕117号)要求,做好非公团建工作,要把非公团建工作“嵌入”非公党建以及服务管理职能,统筹考虑非公团建工作,在条件成熟的地区,要尽快成立非公团工委,建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制度,进一步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覆盖面,实现党建团建同加强、同推进。
(三)实施规范化建设工程,着力强化非公党组织建设。按照“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思路,针对非公党组织自身定位不准确、党员管理不到位、工作保障不充足、作用发挥不明显等短板,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农村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等9个标准的通知》(云组发〔2017〕14号)要求,认真落实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不断提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支部规范化水平。
1. 组织生活规范化。 认真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全面深化非公党员积分制管理、支部主题党日制度,采取“支部主题党日+”形式,统筹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解决开会次数不够、参与率不高、内容形式单一、质量偏低等问题。
2. 队伍建设规范化。 重点要抓好非公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建指导员“三支队伍”建设。在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上,要对非公领域党组织书记进行全面分析研判,不称职不胜任的,提请上级党组织坚决撤换调整。在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上,要积极培养储备非公党员干部后备力量,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在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上,要按照“选得准、下得去、有作为”的原则,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和管理机制,努力提升党建工作指导员工作水平。
3. 基础台账规范化。 按照“全面详实、分类科学、管理规范”的原则,结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实际,以党组织设置情况、党员基本情况、党组织活动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务工作台账。
(四)实施典型示范工程,全力打造非公党建特色品牌。按照“巩固一批老典型、打造一批新亮点、规范一批新组织”的思路,坚持抓点、连线、扩面,继续建设培育一批非公党建示范点。
1. 精心培育典型。 各地要继续做好非公党建示范联系点工作,采取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群众举荐和部门筛选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严格把好审核关,确保培育的典型可信、可学、可比。按照“双强六好”标准,省局将制定全省“小个专”党建工作联系点创建标准,并根据新的标准,增补、调整和培育一批非公党建工作示范联系点。
2. 分类指导 典型 。 根据“小个专”的行业、经营、从业人员等不同特点以及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指导帮助非公党组织理清思路、明确职责、创新机制,力争做到一企一对策、一点一特色、一业一品牌,让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都能找到“看得见、摸得着”的榜样,形成比学赶超、齐争共创的良好局面。
3. 发挥引领作用。 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以典型推动、以典型引路。可通过在示范点开现场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赴示范点参观学习、先进党组织评选表彰等活动,动员和激励非公党组织学先进、争先进,努力把党建示范点打造成经验交流站、党员短期培训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五)实施先锋引领工程,组织开展“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以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促乡村振兴为重点,坚持“自觉自愿、量力而行、就地就近”的原则,用3年时间在非公党组织中开展“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倡议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党组织、党员积极行动起来,争做精准扶贫工作的参与者、推动者、践行者。
1. 强化党建引领。 积极探索非公党建工作与脱贫攻坚的结合点,动员引导广大非公党组织和党员自觉投身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非公党支部+村党支部+基地+贫困户”、“非公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等模式,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实现非公党建与脱贫攻坚深度融合、互促共进。
2. 开展联村结对。 充分发挥非公企业及党组织在管理、技术、人才、资源、市场等方面的优势,采取“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等多种形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帮扶对接,实施基础设施建设、产业扶贫、劳务输出等帮扶项目,实现村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促双赢。
3. 倡导公益帮扶。 教育引导广大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开展各类公益帮扶活动,为贫困村、贫困户捐款捐物,扶贫济困,帮助贫困群众不断改善生产生活、就学就医条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全力精准扶贫帮困。
(六)实施党企共建工程,努力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开展“党旗领航·企业发展”活动,始终坚持党建工作“走在前头”,推动党建文化深度融入企业文化,着力破解非公党建工作难抓、党组织难建、党员难管和党组织活动难开展等问题,努力实现“党企共建、文化共融、互促共赢”的发展格局。
1. 坚持在组织建设上共建。 非公党组织是党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战斗堡垒,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政治引领作用,按照“企业需要、党员欢迎、职工赞成”的原则,把党组织活动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建立党组织与企业董事会双向例会制度,企业业主定期向党组织通报重大事项和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党组织及时向管理层或者企业业主反映职工的思想状况及生产经营建议意见等,促进党建工作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同频共振、同步发展。
2. 坚持在教育管理上共建。 定期组织非公党组织和党员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基本知识。积极稳妥解决好“失联”“空挂”党员问题,督促做好转移组织关系,组织参加党的活动。畅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选拔培养渠道,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高级管理人才、高科技人才和生产一线岗位技术能手以及优秀青年等骨干员工纳入党组织培养教育范围,进一步扩大党员队伍规模,提高党员发展质量。
3. 坚持在服务创新上共建。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职工成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发展的“主力队员”。不断强化政治属性与服务功能相统一,深化“双强六好”创新活动,持续开展“亮身份、亮承诺、亮职责”三亮活动,推广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突击队,开展“我为企业发展献一策”、“技术标兵大比武”,争做改革先锋、发展先锋、诚信先锋,激发党员奉献企业、推动发展的热情。
(七)实施智慧党建工程,大力实施“互联网+非公党建”行动计划。以拓展覆盖领域为重点,以业务应用创新为动力,以数据整合利用为抓手,大力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信息化建设,在全省范围内搭建非公党建信息化平台。
1. 建设完善非公党建信息管理系统。 按照省委组织部的统一部署要求,建设完善“云南省非公经济组织党建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将工作规范化、高效化建设与信息技术应用有机结合,探索破解非公领域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受时空限制、地域局限的难题。
2. 规范完善非公党建信息管理 数据库 。 针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特点,主动对标组织部门全国党员信息库管理要求,进一步规范非公党组织和党员数据指标,强化数据管理。结合部门职能,在市场主体准入、市场主体年报、日常监督等工作中,同步采集录入非公党建数据信息,结合年报信息抽查加强党建数据质量检查,提高非公党建数据信息的有效性和准确性,逐步建立完善非公党建数据库。
3. 协同推进非公党建信息管理数据共享运用。 按照“一次采集、综合收集、多方共享、实时更新”原则,根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非公党建信息管理数据互联互通,协同推进非公党建信息的集中归集管理与运用,打破部门之间非公党建工作的“信息孤岛”。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压实非公党建工作责任。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党工委的领导下,建立健全向党委组织部门、“两新”组织党工委的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非公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非公党建工作的指导。要把“小个专”党建工作“巩固提升年”作为贯彻落实省委“基层党建巩固年”的总抓手,结合实际制定“巩固提升年”实施方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非公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落地,推进“巩固提升年”活动创出特色、富有成效。
(二)推动非公党建工作与市场监管服务工作融合。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增强系统思维,树立实效标准,围绕商事制度改革、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和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市场消费环境等市场监管服务工作,与非公党建工作结合起来,实现资源共享、力量统筹、优势互补,坚决杜绝“两张皮”。要主动对标对表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大力弘扬“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精神,研究提出需要创新和突破的非公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确保目标任务项目化、工作落实精准化、岗位责任具体化,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到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努力实现全省非公党建工作跨越新发展。
(三)充分发挥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职能作用。各级个体私营经济协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个体劳动者第五次代表大会贺信中提出的要求,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当好政策法规的普及者、深化改革的推动者、能力素质的提升者、党的建设的组织者,引导个私协会会员单位广大党员,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企业家精神,发挥企业家作用,坚守实体经济,落实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处会联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个体私营经济协会推进非公党建工作的指导,指导个体私营经济协会重点抓好协会系统党务干部、党建指导员和会员党组织书记培训工作,继续开展红色主题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党务工作者的党性修养、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务工作能力。
(四)强化非公党建工作督促检查。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把“巩固提升年”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内容,构建年初明确任务、年中强化落实、年末严格考核的闭环系统。要强化督促检查,采取随机调研、综合督查、交叉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重点检查贯彻落实非公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开展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建设、促进党组织作用发挥等情况。对工作中领导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大非公党建工作总结宣传力度。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总结力度,把“规范建设年”“深化拓展年”“巩固提升年”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形成长效机制。要针对基层需求,定期梳理在推动工作落实中基层反馈的政策性、操作性重点难点问题,采取政策解读、经验推广、典型宣传、工作问答等方式,通过广播、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各类载体,进一步增强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各州、市工商局请于2018年5月30日、11月30前将“巩固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以电子邮件方式报省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
附件:1.2018年-2020年“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目标任
务分解表
2.“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工作台账
附件1
2018年-2020年“千企帮千户”精准
扶贫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项目 | 非公经济组织数 (户) | 帮扶贫困户数 (户) |
昆明市 | 653081 | 240 |
曲靖市 | 293201 | 110 |
玉溪市 | 182083 | 70 |
保山市 | 117056 | 45 |
昭通市 | 164946 | 60 |
丽江市 | 80978 | 30 |
普洱市 | 144757 | 55 |
临沧市 | 121848 | 45 |
楚雄州 | 133677 | 50 |
红河州 | 215373 | 80 |
文山州 | 144356 | 55 |
西双版纳州 | 86348 | 30 |
大理州 | 185230 | 70 |
德宏州 | 92454 | 35 |
怒江州 | 23330 | 10 |
迪庆州 | 36966 | 15 |
合 计 | 2675684 | 1000 |
备注 :1.上述非公经济组织数是截至2017年底除国有、集体所有
制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以外的其他市场主体数;
2.各地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应鼓励更多的非公经
济组织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
附件2
年“千企帮千户”精准扶贫行动工作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 帮扶企业名称(字号) |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 注册地 | 党组织 名称 | 党组织 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帮扶联系户姓名 | 所在地(州 / 市、县 / 市区、乡镇、村组 ) | 联系电话 | 企业帮扶投入情况 | ||||||||||||||||
产业帮扶情况 | 商贸 帮扶情况 | 捐资捐助情况 | 安置就业情况 | 智力帮 扶情况 | 其他帮扶措施 | |||||||||||||||||||||
所属行业 | 投资金额(万元) | 帮助脱贫人数 | 采 购、代销、加工产品类型 | 营业收入(万元) | 帮助脱贫人数 | 项目名称 | 捐资捐助数额 (万元) | 帮助脱贫人数 | 安置人数 | 年度工资总额(万元) | 帮助脱贫人数 | 培训项目 | 投入经费 | 培训人数 | 投资金额(万元) | 帮助脱贫人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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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帮扶企业包括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
2.工作台账选项中无此类情况时可填“无”,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未设立党组织的,党组织名称栏可不用填写;
3.企业帮扶投入情况数据为累计数。自2018年起,此工作台账每年与非公党建半年工作总结和年终工作总结一并
汇总以电子邮件方式上报省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办公室(县、市、区报送州市,由各州市统一汇总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