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工作先进单位

06.04.2016  16:42

云南省工商局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贯彻实施

新《广告法》工作先进单位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关于通报表扬全国工商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工商广字[2016]41号),通报表扬了云南省工商局等13家贯彻实施新《广告法》工作先进单位。

2015年,云南省工商局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的精神,切实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相关指示精神及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以强监管、促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新《广告法》实施为契机,从五个方面着力建立云南广告业健康发展新秩序。一是通过传统媒体、微信群、QQ群、宣传册等载体立体式、多维度进行宣传《广告法》,让《广告法》迅速落地,深入人心。 二是 组织《广告法》各类专题培训,分片区、分监管重点培训,营造了良好的知法、懂法、守法的氛围。 三是 重新组建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定并完善了工作制度,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新格局。 四是 扎实开展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重拳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并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效果。 五是 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全年共办理广告违法案件335件,罚没金额224.65万元,移送广告案件线索6件。通过有效监管和高压整治,我省广告市场秩序呈现根本转变并持续向好。全国排名已由两年前的24位上升至第5位,在31个省市区中保持在中上游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