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下午,昆明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市消费者协会“三消”联动,根据昆明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2016年第一季度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数据分析报告反映出来的问题,对居被投诉品牌前10位中的5家企业进行约谈,要求这5家企业不断强化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承担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并在限期内按照约谈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整改。这是昆明市工商局、消协今年积极落实《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的具体行动之一。
昆明市工商局、消协于2013年起就在全市实施消费维权企业约谈制度,2015年11月1日起中消协出台《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以来,根据中消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了约谈机制,明确了约谈实施条件,并根据工作实际,通过三种方式开展约谈。一是开展预警约谈,即针对一个阶段和时期的社会热点、难点以及工商部门重点开展的专项整治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约谈相关企业,对可能发生的投诉、纠纷加强信息反馈和沟通,向其发出预警提示。二是开展重点约谈,即结合一段时间内的消费投诉案例,对消费者投诉比较多、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找出症结所在,对同行业的商家一起约谈,或者对单个涉及具体问题的商家进行约谈,化解消费纠纷,提出整改措施,指导商家提高服务质量。三是开展日常主动约谈,即定期开展日常性的约谈,主要宣传国家消费维权方面的法律法规,通报近期受理解决消费投诉的情况,帮助商家分析经营中存在的涉及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问题及原因,要求企业强化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
约谈工作同时采取三项措施保障其实效。一是建立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信息定期分析制度。每一季度开展一次综合汇总分析,形成分析报告,为开展约谈工作提供数据基础。二是“三消联动”开展约谈。市工商局消保处、12315指挥中心和市消协形成工作协作机制,联动开展企业约谈,以约谈工作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化。三是规范约谈流程和程序。制作《企业约谈通知书》、《企业约谈记录表》、《消费者权益保护建议书》、《企业约谈回访表》等配套文书,规范约谈工作。
此次约谈向相关企业通报了消费者投诉情况,指出了企业在管理和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向企业提出加强自律、完善消费纠纷处理机制和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整改意见建议,以促进消费维权由“事后调处”向“事前调控和防范”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