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分解落实政府工作报告20项重点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任务的通知

12.02.2015  10:10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为确保完成州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使政府工作有抓手、工作目标有支撑,便于督促检查,抓好落实,根据州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州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精神,州人民政府决定对2015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进行责任分解,并进行检查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20项重点工作和10件民生实事是年度政府工作重点,也是州人民政府对代表委员的庄严承诺,抓好工作落实,对推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民生改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协办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周密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定期研究推进情况,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细化任务,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通知要求,对涉及本部门、本单位的重点工作进一步进行分解细化,并切实抓好落实。各县市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积极配合各主办、协办部门全面落实下达分解的工作任务。州人民政府今年将推行“阳光行动”,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在州内媒体上公示。

三、明确职责,强化督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继续实行州人民政府领导分工督办制度,州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为督办领导,统筹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涉及本部门、本单位重大项目和重要工作的推进实施。州直有关部门要明确1名具体责任人,并于2015年2月15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州公务中心7楼7022室,电话3389020,传真3389876,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负责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综合上报工作。州政府督查室要整合各方力量,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齐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坚决克服推诿扯皮的现象,切实提高办事效率。需要多个部门参与的项目,责任部门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责任,其他部门要积极配合。

四、综合分析,定期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继续实行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州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将本单位、本部门所涉及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以及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连同电子文档一并分别于2015年4月10日、7月5日、10月10日前报州政府督查室,2016年1月10日前综合上报全年完成情况。报告要及时准确,简明扼要,用数据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说明。对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或难以协调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并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五、严格奖惩,建立健全考评激励机制

20项重要工作推进情况和10件民生实事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市、州直有关部门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进行考核,并根据工作量大小相应调整考核权重。对工作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行动迟缓的,给予通报批评;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造成年度工作目标无法实现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件:1.2015年全州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2. 2015年全州10件民生实事任务分解表.doc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2015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出处:楚雄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