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买单起纠纷 昆明男子遭KTV工作人员围殴

21.01.2015  11:10

15名嫌疑人在西山区法院受审 都市时报记者 谢瑞/摄

  朱某邀约朋友到KTV娱乐,买单时与工作人员发生纠纷,还动手打了工作人员,被KTV工作人员围追殴打,致头部、面部多处受伤。参与殴打朱某的15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依法逮捕。

  昨天,西山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起因 醉酒男子先动手打了工作人员

  2014年8月20日凌晨3点多,被害人朱某邀约朋友王某等7人到天王星娱乐会所消遣。凌晨5点40分,王某等3人去会所二楼的收银台结账,因手机忘记在包房内,王某等人未进行结账,并因收费问题与服务员发生争执,对服务员进行辱骂。服务员于是在对讲机里喊:“有客人不买单。

  听到争吵,经理赵某、主管李某立即赶到收银台处理。此时,醉酒的王某动手打了主管李某,李某遂还手。见两人发生冲突,怀疑王某企图闹事,赵某在会所的微信群里发出消息——没事的都到公司来,速度。

  在3楼的工作人员金某听到对讲机里称“有人闹事”,于是赶紧下楼,只看到几个人拉拉扯扯,随后一群人追了出去,另一工作人员刘某追着对方到大厅,捡起地上的一根橡胶棍,继续追着受害人朱某出去。

  在包房里的高某,收到微信消息赶到门口时,只看到地上有一块手表,垃圾桶也倒了。高某与收到消息赶来的其他几名工作人员一同追着朱某等人到了会所的停车场。

   监控 停车场围殴致被害人重伤

  据被告人杨某交代,当时场面十分混乱,五六个人拿着棍子打对方,他用垃圾桶打了对方的左手,高某则用清洁工具刮刀打了对方。在停车场的监控视频中,10多个人互相围打,还不断有人追上来。

  被告人巩某陈述,混乱中,一个叫“阿飞”的人大喊:“让开!让开!”随后,其他人都让开了,阿飞拿着钢管朝受害人的头部打下去。棍棒与拳脚相加,受害人朱某倒在地上,晕了过去。其他几名受害人则躲到了停车场的墙角处,并立即报警。受害人王某称,朱某摇摇晃晃站了起来,随后他们拨打了120,把朱某送进了医院。

  当天凌晨,西昌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调查。因涉嫌聚众斗殴罪,娱乐会所的赵某、李某等15名工作人员被西山公安分局刑拘,2014年10月10日被依法逮捕。

  由于殴打致朱某受重伤,经鉴定,伤情为重伤二级,西山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李某、杨某等7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高某等8人参加聚众斗殴,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仍有阿飞等3名嫌疑人在逃,嫌疑人沐某某为未成年人将另案处理。由于公安机关未联系到受害人朱某等人,被告人赵某对朱某的伤情鉴定有异议,受害人无法明确具体为何人所伤,且被告辩护人向法院出示了该娱乐会所门口的监控视频,本案未当庭宣判。(都市时报记者 付静萍)

编辑:陈盈盈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