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伤保险费率10月1日起调整
16.09.2015 08:25
本文来源: 云南网
为确保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的政策措施落地,省人社厅昨日召开全省工伤保险工作会议进行部署。
根据规划,今年我省要完成新增2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任务。但由于经济下行,很多建筑企业不愿掏钱为建筑工人参保。截至8月,全省净增工伤保险参保人员10余万人,只有1万人为建筑从业人员。为抓紧“同舟计划”(计划从今年起,3年内将全省72.5万名建筑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落实,同步推进参保工作,人社厅要求:
转变方式
有关工作人员要进工地、进现场为企业宣传工伤保险;本月起联合住建、安监、工会等组织开展全省建筑等高风险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督导检查。
扩大试点
允许各地在工伤基金每年征缴总额中,提取2%作为工伤预防试点资金。在大理、普洱已列入全国50个工伤预防试点城市的基础上,在抓好工伤待遇补偿机制建立的同时,扩大省内工伤预防和工伤康复的试点。
细化费率
人社部、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从原来的3大类11个费率档次细化为8个类别38个费率档次,我省各州市将于10月1日起执行。
春城晚报 记者 陆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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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5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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