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要求各级工会切实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 作用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充分发挥工会群众参与、群众监督作用,督促企业安全生产,确保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日前,云南省总工会下发通知,对近期全省各级工会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年末岁初,全国范围内先后发生了多起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包括1月3日凌晨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600多年历史的拱辰楼发生火灾,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事故惨痛,教训深刻。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下发了《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安全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通知》、《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部署和要求,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也作了重要批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文件及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省总工会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本着对广大职工群众生命安全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近期的群众性安全生产工作。
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实际,强化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切实从源头上维护好职工群众的安全健康权益;要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安全群监员、工会小组劳动保护检查员)的作用,严格履职,发现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及时提出、报告,工会有权督促企业和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对于不严格整改的,可直接上报省总工会,省总工会将协调省安全监管局及时进行严肃查处。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利用工会教育培训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职工群众特别是农民工和青年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在劳动保护方面的自我防护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工会要支持职工抵制违章指挥、拒绝违章作业,努力做到不伤害别人、不伤害自己、不被别人伤害。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立即行动起来,认真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排查活动。要充分利用“安康杯”竞赛、“一法三卡”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有效载体,严格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要结合旱季、冰雪天气的特点,严防火灾和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知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做出了部署。要求各级工会、省总各直属事业单位要对本单位及所属办公场所、工人文化宫、俱乐部、宾馆饭店、学校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尤其是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用电器材、用电缆线、锅炉、燃气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安全无隐患。
春节将至,各级工会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制定并落实好应急预案,确保联络畅通、反应迅速、措施有力;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科学处置。(云南省总工会生产保护部 张泽平)